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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引领 以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

时间 2016-10-23 来源 民主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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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日前,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从十个方面对我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出要求:坚持思想解放,凝聚广泛共识;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深化军民融合,促进创新互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加强金融创新,切实提升服务能力;坚持人才为先,激发创新活力;创建创新型产业体系,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构建多层次创新平台体系,提升创新驱动发展支撑能力;培育创新文化,弘扬创新精神;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统筹协调。

  《决定》还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法治引领,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进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

  全省立法工作应当与创新改革决策紧密衔接,及时启动制定、修改、废止相关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予以支撑和保障;

  适时听取和审议本级政府加快推进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综合运用法定监督形式,完善监督方法,加大监督,推动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各项工作的落实;

  依法支持法院、检察院为实施改革创新提供司法保障;

  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要围绕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等活动,主动监督,积极提出建议批评意见等。

  “制定出台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很及时、很有必要,赞同通过这个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纷纷提出建议意见。

 

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

 

  “关于创新驱动,感觉上面创新积极性很高,但最基层的神经末梢人才还没有激发出来,就像最后一公里没有打通。”黄彦蓉副主任希望有关部门在制度设计上大胆创新,搭建好平台,调动高校和科研院校人员积极性。

  “我来自高校,创新驱动实际上是人才驱动”,贺盛瑜委员对此很有感触,并提出相关建议:在具体的实施方案里明确赋予科研人员对科技成果转换的自主处置权,明晰对科技成果的所有权,解决利益的分配问题,这样才能保证成果转换的渠道畅通,引导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还要鼓励更多的科研人才和领军人才开展实验科研成果转化。

  “我省几大院校,包括川大、电子科大,很多沿海的市委书记经常到这儿来,找校长、院长座谈,承接一些成果,甚至有些成果处于半成果化的时候就资助予以合作。”朱以庄委员说,出台《决定》很有必要,尤其应强调技术性创新和制度创新 “双轮驱动”,不能一个轮子大、一个轮子小,也不能一个轮子硬、一个轮子软,应该把机制这个轮子再加强一点。他还建议把创新与自贸体系建设和各级高新技术园区建设结合起来。

  何延政委员提出,要注意企业和研发机构以及大专院校和科技院所的定位和对接。不少科研机构研究的项目重复,定位没有统筹。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更侧重原创性、上游的,或者靠近前沿的理论性的创新和研发,而企业里面的研发机构应该注重和市场及需求的对接,侧重于技术的转化、技术的原创、技术的革新、技术的创造和技术的发明,他们才能形成有效的对接和互补。要把大量的研发机构、科研院所设在企业、公司里,建立研究院、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

 

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

 

  “我省人大是首次专门对创新驱动发展作出决定,当然其中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这是解决阶段性任务的,真正要彻底解决创新的问题,还是要通过改革,让政府正确地退出其应该退出的部分,真正让企业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焦伟侠秘书长认为,现在企业作为市场主体还没有完全立起来,政府大包大揽问题如果没有解决,现阶段创新面临的问题就永远在路上。此次作出的这个《决定》,是阶段性迈出的重要一步,目标是明确的,步伐是坚定的。

  “没有良好的体制机制就没办法创新!”陈五一、陈延荣委员说,体制机制创新应该向市场经济引导方面转变,以市场经济为主体的创新,经济发展才能持续。应进一步明确创新的主体和创新的主攻方向,充分发挥企业和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主体作用,把创新的重点放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机制体制创新上。

  谢道全委员提出,应重视推动企业进行产权制度、组织制度、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形成创新驱动发展的内在机制。要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引导企业与科研所联合创新,加快组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的多形式产学研用联合体,加强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研发,特别是运用等方面的内容。

 

解决创新资金投入问题

 

  “要重视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模式”,谢道全委员建议,在决定中规定,加大财政对企业的间接投入比例;要用财政资金吸引有实力的投资机构在我省设立或管理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实现少量财政资金撬动百倍创新投入,起到“四两拨千金”的作用。

  贺盛瑜委员提议增加科研财政投入,“四川省对省属高校的投入最近虽有所增长,但仍然落后于全国水平。现行的绩效总额控制政策,对科研绩效种类、总额都有控制,限制了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奖励,这样也限制了高校人才的发展。”

  何延政委员建议注重金融服务创新的环节前移,他认为,创新驱动里的金融服务创新,尤其是在风险资本投入的创新环节显得尤其重要,知识真理最终要转换成为人服务的成果,中间要经历好几个环节。

  “决定出台的时机很好,对更好地实施我省‘三大发展战略’是很好的促进和补充。”阳运逵委员说,尤其是决定提出要坚持法治引领,为全面创新改革驱动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为一个职业法律人,我感到非常欣喜。”何大清委员建议,根据人大职能加上一条:坚持法治引领、强化依法监督,内容主要讲创新法治环境,提供法制支撑,依法对创新工作实施监督,确保中央和省委创新发展精神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多数委员提出,这个决定颁布后,要尽快制定实施的办法和细则,以法规的形式来保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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