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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专委会成员辞去职务的决定

时间 2021-01-28 来源 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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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7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马华、刘云、李发强、李伊林、陆振华辞去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接受刘达贵辞去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邓良基辞去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谷运龙、李康辞去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接受钟剑麟辞去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接受田万国辞去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并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刘达贵、邓良基的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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