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6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条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四川省除成都市以外的20个市(州)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在2022年3月31日前进行;四川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在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期间,按照县乡两级同步的原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