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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专委会成员辞去职务的决定

时间 2022-01-15 来源 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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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5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光辉、蒋天宝、邓光志、余仪、胥健、魏文通辞去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接受田万国辞去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黄昌明辞去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王学定辞去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接受肖萍辞去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外事侨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蒋天宝的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王学定、田万国、刘光辉、黄昌明的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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