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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与“答”的启示——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首次专题询问实践的探索思考

时间 2021-12-31 来源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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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题询问,成功完成了首次专题询问的创新实践,这意味着,四川省人大常委会迈出了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的新步伐。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承办了首次专题询问工作,对开展专题询问进行了思考。

“问”出民意  “答”出担当

  省人大常委会将医改专题询问列入2014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并确定在5月完成,成立了医改专题询问领导小组,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医改专题询问工作方案。有关专委会、办事工作机构按照领导小组要求,根据责任分工制定了详细工作计划,明确了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
  2月中旬,领导小组发出关于征集医改专题询问问题的通知,得到积极响应。领导小组到省医改办和7个市(州)开展专题调研,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召开医改专题询问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赴成都、广元、甘孜开展调研,并委托部分市(州)开展调研、收集问题。领导小组对征集问题进行归纳梳理,经过反复研究讨论,最终确定12个社会高度关注的询问题目。为确保询问更准确和具有代表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深入县(市、区)和乡镇、社区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基层人大代表、卫生工作从业人员、基层群众和患者意见。
  为保证专题询问的严肃性,根据专题询问联组会议方案,专题询问在常委会会议厅举行。在听取省政府《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报告》后,2014年5月27日上午召开联组会议就医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10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就群众关心的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医患关系等热点问题进行询问,陈文华副省长及省发改委、省卫计委、人社厅、财政厅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应询人到会听取意见并回答问题,省医改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旁听会议。
  按照有利于宣传政策、展示成绩,有利于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有利于释疑解难、回应群众关切的原则,领导小组制定了宣传报道方案。《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整合版面、时段等资源,积极稳妥地做好宣传报道工作。除及时播发专题询问信息外,《四川日报》进行了专题报道,四川电视台安排了全程录播,产生了广泛而良好的影响。
  专题询问后,委员会及时汇总整理形成书面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审定后,交省政府研究办理,并要求省政府在半年内向省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研究办理情况,做到有询问、有答复、有整改。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加强跟踪督办,随时关注办理进展情况,并召开审议意见督办会议,督办报告经主任会议审定后印发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根据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继续选择医疗卫生问题作为重点督办项目,进一步加强跟踪监督。

几点启示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精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对于依法治国和推动人大工作创新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着力创新监督方式,在借鉴全国人大开展专题询问成功经验基础上,开展了首次专题询问的实践和探索,达到预期效果。
  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指导。专题询问作为省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的重要举措之一,受到省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明同志指示要作好专题询问工作; 张东升副主任多次询问工作情况,关心工作进展,对调研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主持专题询问联组会议;黄润秋、刘道平副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指导工作;曾省权副主任出席工作协调会,对省政府及省医改成员单位提出明确要求。
  责任分工明确,部门各司其职。为承办好这项工作,常委会进行了周密安排,明确了部门责任分工,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和工作流程。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征集问题、实地调研、起草审议意见、跟踪整改办理;研究室负责起草常委会领导的讲话稿和主持词;办公厅负责相关工作协调,做好会务、宣传和后勤保障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密切配合,确保了专题询问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政府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监督。专题询问工作既要坚持人大主导,又要政府密切配合,只有做到良性互动,才能更好实现监督目的。省政府各部门认真做好应询准备;省政府副省长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付听取意见并回答问题。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意见后,省政府对审议意见进行逐条梳理,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按照分工方案,协作配合,切实加强了整改。我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分级诊疗等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和国家部委的好评。

需要完善的几点思考

  明确专题询问的监督目的。专题询问是一种有别于质询的监督形式,目的不是了为让应询人难堪,更不是追责,而是在于发现问题,找到解决办法,认真加以整改,推动工作发展。但既然是监督,询问过程中就不可能是你唱我和一团和气,在具体问题上,问答双方适当碰撞红红脸也是需要的。因此,提问人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扣住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和难点来准备问题;应询人要消除顾虑,端正态度,实事求是回答,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措施;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搭建公众参与平台,丰富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权力。只有人大、“一府两院”和新闻媒体三者形成合力,专题询问才能取得良好效果。
  丰富专题询问的方式方法。专题询问可以将联组会议和分组审议相结合,随机提问,防止询问过程缺乏互动、流于形式。提问人应该熟悉询问领域工作,找准询问领域确实存在的关键问题,应询单位要端正态度接受监督,由主要负责人或熟悉工作的负责同志到会应答。开展询问时,力求做到提问和应答准确精练,抓住问题的关键点,富有针对性地开展问答,既体现了提问人的专业水准,又避免应询人答非所问,切实增强问答实效。
  扩大专题询问的公众参与。要多方征集意见建议,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愿,使人民群众间接或直接参与询问,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进一步创新新闻宣传方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等新兴媒体,征集询问问题,发布询问信息,报道督办进展和整改成效等,让广大人民群众全程关注专题询问工作。
  加强专题询问的后续监督。专题询问不能止于询问时的问答,更应该切实督促应询单位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询问结束后,要提出具体审议意见,要求应询主体认真研究、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及时整改。要加强跟踪督办,与询问对象经常沟通,以召开督办工作会、调查研究、重点督办等形式,随时关注办理进度,了解办理成效,督促应询单位切实整改落实,推动工作进展,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提交省人大常委会评议。
  确立专题询问的法律地位。尽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有关法律对询问制度作了表述,但是还没有对专题询问的明确规定,也缺少对其进行规范的法律条文,比如列席人员能否提问?专题询问仍处于试验探索阶段。各级人大常委会应该总结专题询问实践经验,对专题询问参与者、询问内容、询问程序、法定后果等作出规定,以推动专题询问在实践中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保障专题询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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