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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道平在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时指出坚持“精”“准”施策 依法做好扶贫开发

时间 2015-09-30 来源 人民权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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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927日至2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道平带领执法检查组赴达州和南充两市部分县,对《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初秋的川东北地区,蔬果飘香,到处是丰收的景象。刘道平一行不顾细雨霏霏,道路泥泞,深入渠县屏西乡汤家村、仪陇县新政镇安溪潮村深入等贫困村和贫困户家中,对《条例》的学习宣传情况,各地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农村扶贫开发总体要求的情况、推进扶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了解,同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达州市、南充市和渠县、仪陇县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对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

  从检查情况看, 达州市、南充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贯彻实施《条例》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贫困地区面貌明显改善,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刘道平说,中央和省委一直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扶贫开发作出新的战略部署。省委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要求全力打好扶贫开发、致富奔小康的攻坚战,让贫困地区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刘道平指出,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条例》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省扶贫开发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各级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要从依法行政、依法治省的高度出发,从着力改善民生的根本要求出发,切实将扶贫开发工作摆到更加重要、更为突出的位置。

  刘道平强调,达州市、南充两市贫困面较大,贫困人口较多,扶贫工作形势严峻,既要有信心又要有紧迫感。要认真梳理“十二五”扶贫工作经验,务实开展扶贫工作,着力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发展产业、脱贫致富打好基础。要做好精准文章,以村为单位坚持好“三个结合”。要把发展产业与提高现实生活水平相结合,共性问题与个别问题相结合,外力帮扶与内在努力相结合。要切实在“精”“准”两字上着力,努力提高扶贫开发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扶贫开发向纵深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主任委员严铁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达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胥健、南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袁险峰、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张力、省人大外侨委副主任委员彭宗梁、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姚德彬、省民政厅副厅长刘家鹏、省老龄办常务副主任叶路、省扶贫移民局总会计师廖蔚和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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