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刘作明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有关单位召开贯彻落实“四川省全面依法治县示范试点暨示范推动解决八个具体问题动员部署会”精神推进会。
刘作明强调,针对地方立法质量不高的问题,要建立定期推进会、联络员、信息交流、蹲点指导、内部学习等“五项制度”,有关责任单位要由主要领导主抓地方性法规的研究、论证、起草工作,建立地方性法规起草内部协调机制,高度重视立法人才队伍建设,对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刘作明还就联系指导的示范试点县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人大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工委、省发改委、司法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业厅,以及西南财经大学、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分别作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