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的相关规定,深入调查了解我省农村基层民主有关情况,完善和发展基层民主制度,近日,省人大内司委会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民政厅,携最新修改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二审征求意见稿)》赴雅安市和达州市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深入雅安市名山区蒙阳镇、城东乡,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与当地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及部分村党支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成员和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座谈,就省人大常委会一审中提出的村党支部领导职权与村委会自治权力关系、乡镇政府指导职责、村民议事会设立可行性、监督委员会行使职能保障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讨论,与会同志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建议。
下一步,内司委将认真梳理研究调研掌握的第一手资料,及时总结雅安、达州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对二审征求意见稿作出进一步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