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7日,法制委、法工委组织召开《四川省地方立法条例(草案)》立法座谈会,省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的有关领导和同志参加了会议,对《四川省地方立法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研究,从立法条例的名称、常委会审议机制、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措施、立法技术规范等多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史志伦感谢各专委会以及常委会各工作机构提出的意见建议,指示项目组会后要认真梳理、深入研究,进一步完善法规草案,并提出制定法规规范要把握以下几个原则:一是要依法立法;二是充分体现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三是制度设计要科学;四是工作机制要有效;五是立法质量要有保障;六是系统运转要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