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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赴巴中调研

时间 2017-04-05 来源 法工委经济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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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0日至4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田万国,法工委副主任王俊一行,就《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赴巴中通江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前往柿子树沟水库、东郡水库、二郎庙水库等地,深入调研水利工程的建设、保护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了解各水库的兴利、防洪作用和在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随后,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巴中市、县(区)水务、发改、财政、住建、农业、环保等部门和重点水库管理单位对《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条款设置增减、条例适用范围、相关责任确定等方面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田万国表示,本次调研收获很大,通过实地调研和座谈会上的互动式深入交流沟通,立法调研组进一步明晰了相关问题,各参会同志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建议,信息量很大,为进一步完善《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工作给予了很大启发和帮助。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对调研情况和座谈会上收集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归纳、分析,并与省水利厅一道结合全省水利工作实际,仔细研究,合理消化,把科学的、合理的、可行的意见建议体现到修改完善草案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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