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座谈会在阆中召开。会议旨在深入贯彻我省正在进行的“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精神,通过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座谈会上,来自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广安市人大常委会、阆中市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阆中市政府办、法制办、古保办、规划办、住建局、消防支队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围绕阆中古城管理和保护及条例修订问题,谈意见、提建议,积极发言。
阆中古城是四川历史文化名城,具有典型传统风貌、珍贵历史遗存和独特的文化价值,是我省的宝贵财富。2004年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的《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对阆中古城管理和保护工作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古城的历史格局、整体风貌和传统文化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但是条例保护范围小、以及现在多头执法问题制约着古城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在条例修订立法中,应当根据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实际情况,以更宽广的视野审视古城保护工作,加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条例更加具有四川特色、阆中特色。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南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袁险峰,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处室同志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