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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时间 2018-12-28 来源 人民权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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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把握探索方向 服从国家改革大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为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12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作明率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赴成都青白江铁路港片区、成都天府新区片区开展立法调研。

 

 

  在实地调研成都铁路集装箱中心站、保税物流中心、平行进口车展示交易中心、以色列和摩尔多瓦国家馆、成都国际铁路港展示中心后,调研组对四川自贸区紧扣“四区一高地”功能定位和159项改革试验任务,注重高质量发展、核心制度创新、差异化探索试验所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

 

 

  在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召开的座谈会上,省自贸办、自贸区成都管委会、天府新区管理局、青白江管理局和天齐锂业、新立新进出口公司等单位与调研组成员和立法专家进行了现场交流。

 

 

  刘作明指出,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四川自贸区各项工作推进有力,制度创新蹄疾步稳。省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草案》提出了一系列审议意见,要求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必须立足于总书记、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以国务院批复的总体方案为蓝本,吸收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和成型的探索,牢牢把握四川自贸区探索的正确方向,服从国家改革大局。他强调,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发挥四川地处一带一路交汇点,有空港、铁路港、水港的优势,解决欧亚、泛亚物流失衡问题,发展与沿路国家地方贸易,将贸易投资服务的便利化落实到四川自贸区特色中,在新的国家战略中找到自己坚实的位置和作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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