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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开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

时间 2020-04-29 来源 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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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作明率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调研组来到四川天府新区,开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征求有关方面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来到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展示厅、天府新区规划厅和亚信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开展调研。

  在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成都市有关工作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了各相关部门在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调研组了解到,四川天府新区2014年10月获批以来,探索“托管”执法方式,积极破解直管区“执法难”问题;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着力提高直管区行政执法效能;狠抓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充分发挥依法履职监督作用;坚持多措并举,切实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但存在行政主体资格缺失、外部监督层级不规范、内部监督主体有争议等问题。

 

 

  座谈会上,有关部门、企业还结合工作实际,对《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修订草案)》的相关条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刘作明指出,修订《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对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大意义。各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聚焦问题、切合实际,调研组要对照立法要求,认真梳理、仔细研究,修改完善条例有关内容,切实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智刚参加调研,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仰协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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