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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指导凉山州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立法工作

时间 2020-06-04 来源 省人大民宗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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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凉山州西昌市森林火灾作出的重要指示和省委清华书记批示要求,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指导凉山州森林草原防火立法工作。

  5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作明主持召开凉山州森林草原防火立法指导工作座谈会,省人大民宗委、社建委、常委会法工委和凉山州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凉山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达久木甲汇报了凉山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现状和立法工作开展情况。

 

 

  省人代会后,刘作明率民宗委、社建委、法工委前往凉山州开展调研。调研组深入冕宁县森林防火消防大队、西昌市经久乡和安哈镇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并召开两次座谈会,听取了凉山州、西昌市和冕宁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就凉山州森林草原防火立法的指导思想、遵循的基本原则、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等交换了意见。

 

 

  刘作明在座谈会上和实地调研过程中,对凉山森林草原立法工作作出要求。他表示,同意凉山州的立法计划安排,希望凉山州通过森林草原防火立法,把总书记的指示要求落到实处,把中央专项督导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省人大常委会将与省级有关部门一道,共同支持和指导凉山州做好立法工作,确保如期完成这项艰巨而重要的任务。

  刘作明指出,凉山州森林草原防火立法工作牵涉面广,涉及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一定要全力争取州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总结森林防灭火的经验教训,科学研究火灾预防、扑救和灾后处置的规律,制定出立得住、有特色、真管用的条例。

  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将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提前介入,加强指导,全力支持凉山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立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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