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至23日,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姚德彬率队赴德阳市开展《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立法工作调研。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德阳市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人员分布、管理架构、业务开展等行业现状。在众成法律服务所,调研组仔细了解该所人员构成和市场化运营情况,案件来源和类型,典型案例;在东山社区法治广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调解室、心理咨询室等场所,与驻村(社区)律师、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听取办事群众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在德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详细了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法律宣传、法律援助、多元纠纷化解调处、基层治理中发挥的作用。
23日,召开修订立法工作座谈会,德阳市司法局、市律协、市法工协会等单位负责同志,相关省人大代表、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结合自身工作,围绕《条例》修订提出了意见建议。
下一步,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将会同省司法厅,及时总结梳理此次调研成果,不断提升《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修订立法的质量,为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司法厅二级巡视员李向兵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德阳市人大、市司法局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