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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社会委开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修订)立法调研

时间 2021-03-17 来源 省人大社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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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妇女权益保障地方立法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安排,省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郑树全率队于3月9日至12日,前往广元德阳开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修订)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广元利州区、剑阁县、朝天区以及德阳绵竹市、旌阳区的街道社区、乡村、企业、基层妇联组织、维权机构、民政救助管理站、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等,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讲解、查阅资料、相互交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相关单位、组织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保护农村妇女政治权利和财产权益、健全基层妇女维权机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供多元维权服务、打击涉及妇女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德阳市、广元市在努力保障妇女政治权利以及劳动、财产等权益,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促进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中取得的成绩,并强调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积极出台地方特色的政策措施,让性别平等进一步落到实处,推动我省妇女事业不断发展进步;要进一步增强对我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修订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做好法规修改的各项工作;要总结提炼基层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吸纳好的意见建议,突出立法的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推动实施办法高质量出台。

  省妇联副主席李敏,省人大社会委办公室、省妇联权益部、成都大学法学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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