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黄智刚带队在成都市开展《四川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以下称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调研组一行先后前往成都市树德中学(宁夏校区)、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院区等,实地了解学校心理健康工作、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精神卫生科研诊治等情况,与相关部门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医护人员、教育工作者等面对面交流,听取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调研组介绍了条例草案的起草目的、意义、推进情况及着力解决的主要问题。成都市人大、相关市级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对条例草案的结构和内容提出了修改建议。
调研组强调,精神卫生关乎人民健康、社会安定,既是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也是公众关注的社会问题,做好精神卫生立法意义深远、责任重大。调研组将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文本,确保高质量立法,为精神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省卫健委一级巡视员刘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平江、成都市卫健委副主任黄友静等参加调研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