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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华率队赴省烟草专卖局开展立法调研

时间 2024-04-26 来源 省人大经济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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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一要点三计划”工作安排,《四川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修订)》已列入今年立法调研计划。4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朝华率队赴省烟草专卖局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一行参观了省烟草专卖局企业文化展示厅,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全省烟草行业发展情况介绍、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和修订条例的意见建议。



  宋朝华指出,四川是烟草大省,四川烟草专卖局立足烟草行业行政管理和生产经营“双重职能”,坚持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稳步推进烟草行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充分彰显国企社会责任。《四川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实施20余年来,积极响应全面依法治省要求,有效堵塞烟草市场监管漏洞,有力打击涉烟违法行为,依法规范全省卷烟市场,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确保了四川烟草专卖管理和生产经营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
  宋朝华强调,修订条例十分必要、势在必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法治四川、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条例部分条款已不适应新时代新形势下法治烟草建设的需求。修订条例,是贯彻落实上位法、维护法制统一的需要,是顺应烟草专卖管理新形势、助推烟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是适应机构改革新变化、加强工作衔接的需要。



  宋朝华强调,修订条例要把握关键、突出重点。烟草行业涉及烟叶种植、卷烟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条例修订过程中,要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严守地方立法权限,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以良法善治保障烟草行业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小切口、有特色、能落实、真管用”的地方立法原则,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立法经验,充分体现四川烟草特色,进一步提升四川法治烟草建设水平。要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省人大经济委和省烟草专卖局等相关单位密切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前期调研、法规修改、征求意见、论证评估等各项工作,确保条例修订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省人大经济委主任委员刘中伯,副主任委员陈贵林、吴泓,委员李凊及办公室相关同志参加调研。省烟草专卖局局长董秀明、副局长谭新生等陪同调研并介绍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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