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6日至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琳带队赴宜宾、乐山开展《四川省航道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
调研组先后前往宜宾向家坝水电站、潼关航道养护站,乐山大件码头、乌尤寺码头和岷江老木孔航电枢纽等地,详细了解两市在加强航道管理、保障航道畅通和通航安全、促进水路运输发展和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在航道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等方面需要通过地方立法解决的问题。

彭琳对宜宾和乐山在保障航道安全畅通、促进水路运输发展和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他指出,航道是水路运输的基础,是国家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四川作为水运资源大省,要努力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他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航道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等方面面临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通过立法完善相关制度设计,并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要加大调研力度,准确掌握我省航道工作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修订草案,切实为保障航道畅通、更好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俊,交通运输厅总规划师、一级巡视员寇小兵,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庄旭筠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