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作为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在保障电力供应、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改 善民生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9月27日,省政府向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提请审议《关于加快电网规划建设工作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这标志着四川将以法规性决定为加快电网规划建设提供法治支撑。
水电大省为“电”苦恼
近年来,水电大省的四川电力需求快速增长,夏季用电高峰“电力电量双缺”、省内“西电东送”通道受限、电网互联互济能力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急需加快电网规划建设,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安全可靠性。
我省虽先后制定《四川省电源电网发展规划(2022—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快电网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推动电力项目加快建设,但电力发展规划与其他规划联动不足、电网建设行政审批流程不优等短板仍然存在。为着力破解制约电网规划建设的梗阻,全面提升电力保供能力和水平,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电需要,制定《关于加快电网规划建设工作的决定》十分必要。
“小灵快”的二十二条
决定草案共有二十二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新战略,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在强化电网规划协同和刚性约束、优化电网建设项目要素保障和审批流程等方面作出规定。
——明确政府加快电网规划建设的工作机制,其中要求建立电网规划建设推进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加强领导与协调、电力管理部门主管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突出规划引领、统筹衔接、按计划实施的刚性约束。明确编制全省电力发展规划及程序要求,合理布局各类电源、输电通道及调节资源,提高电网承载、供电和抗灾能力;加强各专项规划间衔接,为电网设施用地和架空电力线路走廊、电力电缆通道所需空间做好规划预留;明确省电网建设年度计划是电网企业实施电网建设、有关部门履行行政审批职责的工作依据,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按计划落实建设用地、用林等资源性指标。
——优化审批流程、细化推进措施。明确相关部门依法简化、优化电网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缩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能,包括项目选址选线、用地用林审批、矿产压覆处理、规划及施工许可等环节。
——强化属地保障、建设协同与监督考核。明确属地政府负责要素保障和协同建设,规定电网建设项目与其他工程相互妨碍时的协商处理方式;明确支持电网技术创新,鼓励运用先进技术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加强电网建设相关知识宣传普及;强化监督,加强分析评估,将重点电网项目推进工作情况纳入相关考核。
另外,决定草案还明确我省加强与其他省(区、市)的区域沟通协作,提高区域电网互联互通和电力余缺互济能力,提升电力供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