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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时间 2021-12-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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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市人大农委

  现代农业,即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和科学管理方法打造的社会化农业。近几年,在国家和省上的支持下,泸州市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在这一过程中,泸州市人大农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精选议题,以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方式,强化对现代农业相关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不断提升监督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有力地推进了全市现代农业的发展。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

  “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是我委开展监督工作一贯坚持的基本方向和总体要求。地方人大监督工作要真正做到“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我们认为关键是要选好监督议题,我委对监督议题的选取,注重兼顾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和效果:一是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开展监督,促进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二是对民生建设情况开展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三是对取得成效的创新性工作开展调研,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先进经验;四是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开展监督,促进问题的解决,维护群众的利益。

  发展现代农业,政府关注、群众关心,是一个内容十分丰富的命题,是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重点选择的监督议题,也是我们近年来实施监督的工作重点。如何从千头万绪中找到切入点,使泸州现代农业推进之路少走弯路,切实提高发展质量,是我委在实施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中首先考虑的问题。近年来,我委按照现代农业构成的六大体系——产业体系、科技创新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产业化经营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以及物质条件装备体系,选取有关专题作为监督事项,以点带面,突出了监督的针对性,促进了有关工作,助推了全市现代农业的发展。近两年,我委持续开展了工商资本发展现代种养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现代畜牧业发展及畜产品安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等方面的视察和调研。去年,我们紧跟中央一号文件,将粮食安全问题列为重点调研课题,指出了全市粮食生产、储备、流通中存在的问题,如“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日益突出”、“存在结构性缺粮问题”等,并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确保我市主要粮食稳定增长,不断提升粮食储备调节能力,切实保障市场供求基本平衡的情况报告;今年,还将开展对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创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区、茶产业发展、水利工程建设等多项调研,不断筑牢现代农业发展基础。

  二、深入实际搞好调研,确保监督工作的科学性

  调查研究是人大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之一。我委历来重视调查研究工作,通过调查研究,分析问题,提出建议意见,促进问题解决。在调研工作中,我们切实转变作风、改进方式方法,提前制定详细工作预案,学习相关政策和知识,掌握相关工作资料,深入区县、乡镇、村社和农户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底情,掌握实情,认真分析,反复论证,做到不走过场,不回避矛盾。如去年开展的强化投入品监管和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切实保障畜产品安全的调研,在调研前我们组织调研人员集体学习《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讨论确定调研内容和调研侧重点等,做到有的放矢;在调研点的选取上,力求面大点多,深入到了3个区县,每个区县2-3个乡镇,每个乡镇2-3个点,每个调研点均有不同调研对象等,保证了调查结果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在收取资料时,明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各区县、乡镇,甚至养殖大户都提供有关材料,以保证第一手素材尽量多,为研究、评判相关工作提供准确依据。正是通过多听、多看、多询问、多翻阅资料,使得我们撰写的调研报告内容既丰富,又准确;指出的问题既尖锐,又客观;提出的建议既有深度,又可实践。

  三、立足解决问题提建议,提升监督工作的可操作性

  我委撰写的调研报告,一直遵循“少谈成绩、多谈问题、重点谈建议”的写作要求,将问题分析、解决思路和措施办法作为调研报告的主要内容,并将该部分视为调研报告的生命。因为,通过调研后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不仅代表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成果,更代表了人大监督工作的水平。这些问题提得是否准、解决问题的思路立意是否高、措施办法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人大常委会审议相关工作时能否形成共识、引起共鸣的基础,也是形成相关审议意见的依据,更重要的是通过督促审议意见的办理,促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断推进相关工作。这一过程,如同“业余选手”(人大工作人员不专职从事某项具体工作)为“职业选手”(政府及各部门工作人员专职从事某项工作)“挑毛病”、“找漏眼”,稍有不慎,结果即可被否定、扭转,甚至影响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如去年我委开展的“强化投入品监管和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切实保障畜产品安全”情况调研,形成的专题调研报告中指出了当前我市“依法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意识未深入人心、监管防疫力量仍较薄弱、畜牧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畜禽定点屠宰场建设与生产消费现实需求存在较大差距、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还很落后”等方面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加大畜牧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力度,牢固树立依法保障畜产品安全的意识;切实加强领导,促进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科学发展;严格监督管理,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充实监管和防疫力量;努力改善工作生产条件,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建议,这些建议实实在在、利于操作,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按审议意见整改落实。

  四、督促审议意见落地,确保监督工作的实效性

  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落实审议意见,是确保监督工作实效、提高人大监督工作力度的必然要求。按照《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的规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在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相关审议意见后的六个月内,须将办理工作情况送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市人大常委会上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并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测评,满意率未达标的将重新办理。近两年,我委切实加强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导,尤其对涉及现代农业发展方面的审议意见,主动与承办单位衔接,会商审议意见办理工作,使审议意见得到更好地落地。如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对粮食安全的审议意见,在我委的积极衔接和沟通下,审议意见中提出的“土地流转面积小,种粮专业大户不多”、“粮食比较效益低,群众种粮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和增添工作举措等,至今年1月底,全市新增土地流转面积6.22万亩,总面积达55万亩,提升了2个百分点;发展种植30亩以上大户429户,新增28户,增加面积4560亩,总面积达32608亩;落实粮油订单141万亩,托市收购中籼稻3.6万吨等,较好地维护了粮农利益。我们通过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办理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了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进了相关工作,也提升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增强了我们继续搞好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们深知,在履行地方人大监督职能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我们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今后,我们将认真学习和借鉴各兄弟市州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提升监督水平和质量,不断推进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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