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强调
本报讯(记者 胡彦殊 刘佳)
4月6日,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2011年度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命名大会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巨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毫不松懈地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推向深入,力争实现城乡环境建设 “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阶段性目标,以人居环境改善的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以发展环境的优化促进全省高位求进、加快发展,为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开启经济社会发展新篇贡献力量。省委副书记李春城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1年,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突出的阶段性成效。会议提出,到2012年底,全省县级以上城市、85%以上的乡镇、70%以上的村庄达到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要求,主要环境建设指标有新的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完善。
李春城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在历届省委、省政府奠定的良好基础之上,省委九届四次全会以来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已经在四川巴蜀大地上展开了一幅全面跨越发展的宏伟历史画卷,日益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成为了这幅画卷中不可或缺的动人色彩。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既是着眼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的民生工程,又是立足优化发展环境,推进科学发展的发展工程,具有深刻的全局意义。要顺应人民群众期待和着力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不移地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为一项全局性重大工作来抓,进一步深化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水平,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加快推进。
李春城强调,持续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要向常态化治理深化,向依法管理深化,向标本兼治深化。 要在制定实施规划上做细,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突出阶段重点,用项目推动规划实施。要在持续深入上用劲,积极拓展延伸治理工作深度和广度,逐步提高评比标准,健全制度规范。要在推动探索创新上着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加强城乡综合管理。要在取得更大成效上突破,形成更多典型示范,提升主要环境指标,同步加强硬件设施与软件服务。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营造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浓厚氛围,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成都市、省交通运输厅等市州和部门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副省长黄彦蓉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