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欢 熊润频
省第九次党代会以来的5年,是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的5年。
5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在实践中完善,在创新中提高,依法治省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有力保证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省有机统一,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解读5年来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关键词是“重”:重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省有机统一,重在坚持不断发展和完善人民民主的主要实现形式,重在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四川。
重在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5年前,蒲江人姚万举从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从全厂1000多名员工中脱颖而出,以农民工的身份当选省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
翻开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名单,和姚万举一样来自第一线的工人、农民有150名。而在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中,新一届县级、乡级人大代表中,来自基层的工人、农民代表大幅度提升。提高基层代表比例,使基层劳动者的诉求得到更加直接、有效的表达,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写照。这些人大代表肩负人民重托,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代表职责,在国家和我省的政治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5年来,更多普通公民依法有序参与立法工作。据介绍,2008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每年收到社会各界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提交的立法建议都超过50件;《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每一部关系民生和发展的重要法规都公开征求意见,吸纳民意。其中,《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在历经30余次立法座谈会和专家座谈会,20万群众参与讨论,过滤整合千余条意见和建议之后,才于去年通过并实施,创下了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之“最”:花费时间最长、所下功夫最大、征求意见范围最广。
公开立法体现人民的意志,在四川已成常态。从稳定物价到藏区“三大民生工程”、彝区“三房”改造;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到水上交通安全、保障性住房建设,监督工作也围绕民生热点展开,监督实效不断增强。仅去年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就达20个。
重在发展完善协商民主,凝聚各族各界力量推动改革发展
“我们广元在灾后重建每个阶段重大决策出台前,都坚持先在政协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政治协商”,“资阳把政协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制度”……
在省第十次党代会召开前夕,省委专门召开地方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来自我省各地各级的党委相关负责人,在会上充分交流近年来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的经验体会。这是5年来省委第二次专门围绕如何加强政协工作召开会议。5年间,还先后印发《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协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发办[2011]16号文件精神的意见〉的通知》等重要文件,并组织了多次相关的督查调研。
5年来,我省着力推动政协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制度化建设,不断完善和发展协商民主——
落实“协商于决策之前”,进一步完善政治协商的经常性工作制度。从政府工作报告、各种建设发展规划,到关系人民群众生活的重要决策和重大举措,省委都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各界人士充分协商。省委多次委托省政协及其参加单位开展 “成渝经济区建设”、“推进牧区人工种草”等重大课题研究。省委还发文明确要求,协商事项一般应在协商会议前15天将有关材料送达,临时协商议题应提前3天送达,对协商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一般应在30天内予以回复。
“我们将尽快整改到位!”在2010年8月召开的省政协民主评议政务服务中心大会上,省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人当场表态。此后3个月内,省政务服务中心根据省政协民主评议建议,加强全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新增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269个。像这种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课题开展民主评议,正在成为省政协民主监督的常态化工作。
在四川改革发展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内容不断扩大、形式不断丰富、实践不断深化,有力地引导各族各界认清共同利益、致力于共同事业,汇聚起推进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5年来,我省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围绕四川“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建设、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十二五”规划、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等形成数百篇调研报告;省级民主党派与地方定点合作的“盟遂合作”、“九广合作”成为民主党派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的“品牌工程”。
重在深化基层民主实践,夯实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基础
进入5月,多雨时节即将来临。为防止雨多伤苗,成都市龙泉驿区蒲草村两委向上级争取了一笔资金,添置避雨设施。如何用好这笔资金?村里的采购人员非常谨慎,每一笔采购,都要叫上至少一名村监督委员会成员同去。“这很正常,没有监督委员会的同意,这笔采购费用报不了账。”村支部书记邹光蓉告诉记者。
2008年,蒲草村在龙泉驿区率先探索,选举7名普通村民组成监督委员会,并明确规定,村集体的每笔支出,都要至少有村民监督委员会5名成员以上的签名才可以报账,几年来一直坚持按此实施。“我现在权力没有监督委员会的大,没有监督委员会签字,我们村两委一分钱都报不了。”邹光蓉半开玩笑地说。
蒲草村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的探索并非偶然。5年来,天府大地上,从中心城市到边远山区,从城市社区到农村村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迈出新步伐。5年来,四川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呈现出在民主选举基础上向社会治理迈进,从单项改革向综合改革转变的发展轨迹——
民主选举激发着广大群众参与热情。2011年底,全省46187个村民委员会、5805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完成换届选举。全省共登记选民4912万人,4598万名选民参加了选举,参选率93.6%。选举一次成功率达96%以上,是历届最高的一次。通过民主选举,近6万名致富能手、2.4万名退伍军人、1.8万名外出务工返乡村民、8000余名回乡毕业生、2800余名大学生“村官”以及911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当选为村委会成员,村委会成员政治素质进一步提升,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进一步增强,班子结构进一步改善。
村务公开纳入法制化轨道。我省于2009年出台了 《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使我省成为全国为数不多的以条例形式规范村务公开工作的省份,村务公开工作覆盖面从“十一五”前的60%提高到目前95%以上,群众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满意率达到80%以上。
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功探索正向全省推进。我省下文要求力争在2012年5月底前,在全省所有建制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并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至9人组成,通过民主推选产生;村组干部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具有监督村财务收支,监督集体资产经营、处置与管理以及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监督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6项职责……
城乡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兴未艾。在各类企业,以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基层民主不断发展。在我省,越来越多的公民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参与公共决策与公共管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位一体的生动实践,激发了城乡群众参与改革和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重在实施依法治省方略,向法治四川目标大步迈进
依法治省是建设法治四川的目标任务。
依法治省,有法可依是基本前提。5年来,我省共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59件,批准成都市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52件。到2011年底,四川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近200件,一个与上位法相配套、包含大量实施性立法和创制性立法的地方法规体系已经在我省初步建立。
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5年来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审议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民族自治地方法规案26件,涵盖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资源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截至2012年4月,全省民族自治地方现行有效的自治条例7件、单行条例64件。这些法规的施行,为民族自治地方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依法治省,强调政府必须遵守法律,依法行使权力。5年来,我省在依法行政的主要领域取得新进展,修订了《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衡量我省各级政府是否依法行政的评估指标经过调整得到优化,首次明确提出将依法行政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和绩效管理,进一步发挥指标的引导和评价功能,并与《评估指标细则》和《评估办法》一起于2011年3月由省政府正式发布,将四川特色的依法行政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推向完善。
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力度加大。据统计,2011年,全省各级执法部门共查处行政执法违法行为552件,追究执法过错责任4326人次。
全面彻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由2008年以前的1122项精简为478项,四川成为我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省份之一。2011年,全省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3583万余件,办结3580万余件,按时办结率、现场办结率和群众评议满意率全部达到99%以上。
建设法治四川,努力建立和完善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落实司法为民,实现司法公正成为我省依法治省的一大亮点。从2007年起,我省逐步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相互衔接机制,形成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多部门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改变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各自为政、单兵作战的局面。
随着依法治省方略全面实施,我省正一步步向法治四川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