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君)5月22日,省财政厅传出消息,今年我省将对村卫生室财政补助标准适当提高,提升幅度正在审议,有望近期公布。
我省现行的对村卫生室的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个村卫生室省级补助3000元、市县补助2000元。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医改工作会议精神,省级财政将从今年起进一步提高村卫生室补助标准,市县财政同时也要适当提高补助标准。省财政厅明确,今年将进一步落实医保财政补助提标资金,把2012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从2011年的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40元,增加4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2元,省财政平均补助4元,市县财政平均负担4元。
今年我省还将落实和完善重大疾病保障和救助试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化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深化医改的其他财政政策,同时加强医改财政资金的管理监督,确保政府医疗卫生投入安全规范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