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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每年择优确定一批农村文化建设示范县乡村

时间 2012-06-14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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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市(州)、县(市、区)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省直有关部门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
    本报讯(记者 邹渠)为加快推进农村文化建设,促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我省将开展农村文化建设示范县、乡、村培育工作。从今年起,将在全省范围内每年择优确定一批农村文化建设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示范村。记者近日获悉,今年确定5个示范县(市、区)、10个示范乡(镇)、15个示范村。
    我省将支持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示范村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强化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农村文化产业、开展农村文体活动、壮大农村文化人才队伍,通过3年努力,建设成为全省农村文化建设的示范典型,以点带面加快推进农村文化发展。
    支持示范县、乡、村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建设,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组织开展适合农村和农民需求的文化活动,弘扬孝悌和睦、邻里友善、助人为乐等中华传统美德。深入开展农民群众学雷锋常态化活动,培育讲道德重品行的新型农民。示范县、乡、村所在县(市、区)要将县、乡、村三级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总体规划。
    示范单位所在市(州)、县(市、区)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省直有关部门在项目资金安排上对农村文化建设示范县、乡、村给予倾斜。加强农村文化建设项目资金整合,针对当地农村人口结构特征、农民文化需求特点,支持开展群众欢迎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活动。
    此项工作由省委农工委、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局共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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