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0日下午,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四川代表团代表在驻地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认真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四川代表团团长王东明,全国人大代表、省委副书记、省长、四川代表团副团长魏宏,全国人大代表、省委副书记、四川代表团副团长蒋巨峰,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渝、刘道平、曾省权和全体代表参加审议。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四川代表团副团长张东升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莫文秀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川,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安排,到团听取审议意见。
3月11日上午,四川代表团代表在驻地举行小组会议,继续认真审议“两高”工作报告。审议中,代表们道实情、讲实话,吐真言,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陈文华代表说,“两高”工作报告文风朴实、通俗易懂,紧扣职能、富有思想,便于理解。总结五年工作客观求实,提出今年工作的任务具体务实。我完全赞成。建议: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作出决定,以法律形式提出基本原则与规范性意见,研究制定或修订有关法律。二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检验鉴定问题作出司法解释,做到快侦、快诉、快判,压缩刑罚空间,建设信息共享平台。
张雨东代表说,“两高”工作报告肯定成绩实事求是,指出问题客观中肯,部署任务重点突出,我完全赞同。建议:一是加强案件审理完结后依法执行的工作,通过完善执行法规、程序、边界,建立执行后复核制度等方式,妥善解决案件执行难的问题。二是加强四川藏区法律职业队伍稳定,支持少数民族地区法律职业队伍的合理化、规范化建设。
王明雯代表建议,一是充分发挥“两高”在维护宪法与法律权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实行“阳光司法”,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妥善处理调解与审判、调解与法律监督的关系。二是法院应当谨慎推行判前风险评估机制,不能过分乐观,也不宜过分强调。三是正确处理好司法与民意的关系,处理好网络民意与审判独立的关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四是“两高”应当加强研究,采取措施以应对新民事诉讼法、新刑事诉讼法实施的新要求。五是不把调解率作为对法官的硬性考核指标。
王海萍代表说,五年来全国法院工作、检察院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亮点纷呈,跃上了新台阶。建议:一是建立完善与涉诉信访改革相配套的制度机制。从继续坚持和完善终结移送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几个方面,与信访制度改革进行配套完善。二是继续加大西部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的化解力度,并在今年的财政预算中作出相应的预算安排。三是把四川藏区法院统一纳入最高法院组织开展的援藏工作范围,在一些特殊困难方面给予必要的帮助。四是从民族地区挑选懂民族语言、民族习惯的人士作为人民陪审员,保障 “法官学院”经费,坚持终审终结机制,不对审结案件反复修正。
魏琴代表说,一是法院工作报告第13页第五点“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中,建议把更加注重职业道德建设放在首位;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第13页第五点“积极推进过硬队伍建设”中,建议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二是提高出庭律师的准入门槛,并要求律师出庭前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邓川代表说,“两高”工作报告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我完全赞成。建议:一是进一步增加基层检察人员编制,着力提高基层检察人员政治、经济待遇,切实稳定队伍、推动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地区、民族地区检察机关的支持力度,改进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的工作机制,从政策层面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提升西部地区、民族地区检察院建设和检察工作水平。
樊萍代表建议,在2013年工作中,“两高”加大对危害社会和公共安全、侵害劳动者权益等案件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
肖凤合代表建议:一是加大扶贫攻坚力度,搞好扶贫规划,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力争用五到八年使贫困地区实现跨越发展。二是大力弘扬四川精神,充分发挥四川独特的优势。
刘永好代表建议,一是注重“点面结合”,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二是建议银行拿出一定的贷款额度专门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加强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由企业信用和政府担保共同推动“融资难”的解决。三是在城镇化建设中对小微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四是优化政府投资平台,探索民营企业参与大型项目建设的办法。五是建立领导联系机制。六是在司法上更加注重对民营企业的公平公正。七是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正面宣传和报道,营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
侯蓉代表说,我赞成“两高”的工作报告。建议:一是建立空气重度污染的检测、治理和应对预案,引导公众正确应对;二是严格执法,对污染企业依法严惩;三是开展全民环保宣传,增强环保意识。
刘守培代表说,赞成“两高”工作报告。建议:一是加强西部法官、检察官的人才培养,减少人才流失。二是拓宽县级法院、检察院人才引进渠道,为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对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放宽进入条件,加大培训力度,给予边远、民族地区基层法院、检察院特殊招录政策,对工作服务年限作出明确限制;三是“两高”要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
罗春梅代表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检察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的配套机制,建立健全覆盖检察官、检察行政人员、检察事务官的分类管理体系,真正形成各归其类、各展其才、各得其所的良性竞争环境。二是修订检察官法及暂行规定,将是否有能力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作为初任检察官的任职条件之一,同时严格任命权限,细化相关的考核培训、教育管理制度,培养高素质检察官队伍。三是明确行政人员按照公务员体制实施管理,事务官按照岗位涉及的专业技术职称实现管理。
陈越良代表建议,一是从顶层设计上认真研究如何维护司法权威;二是进一步加快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加大量刑规范化力度,增强法官的司法公正意识;三是加大西部司法的财政转移力度;四是尽快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五是建立和完善检察官利益回避制度。
莫文秀代表说,“两高”报告客观反映了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讲成绩具体实在,谋发展思路清晰,谈问题客观全面,我个人完全赞成。建议进一步重视修改后两大诉讼法实施中的新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新问题,保障在司法工作中得到全面正确有效的实施;进一步重视基层法官、检察官人员素质能力的提升,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夯实基层司法工作基础。
刘道平代表说,赞成“两高”报告。建议:司法体制改革要在“依法、公正、独立”上下功夫,要确保经费法定,实现审执分离,着力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将法官、检察官的退休年龄延长3-5年;对法官、检察官实行特殊津贴待遇;公检法要处理好监督与协调的相互关系;深入研究通过公正司法树立法律权威的途径。
甘道明代表说,赞成“两高”报告。建议:进一步确保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审判权、检察权不应受到网络舆情的左右;提高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合理合法收入。
杨松柏、徐进代表建议,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基层法院、检察院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并对中央、省、市各级政府承担资金比例提出明确要求。
益西达瓦代表建议,加大对民族地区双语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
吴泽刚代表建议,充分利用下派、上挂、援藏等方式加大对四川藏区法院、检察院干部的培训力度。
罗凉清、高先海、何学彬代表建议,增加基层法院、检察院的人员编制。
李旭代表建议,选派高素质法官、检察官到西部民族地区工作1-2年,帮助提高工作水平。
石岷嘉代表建议,定额安排法院、检察院的工作经费,与罚没款物脱钩。
苏泽林、赵相革代表建议,保留政法工作专项资金,保证办案经费。
张国富代表建议,解决基层法官、检察官的职级待遇;保护办案人员合法权益。
耿福能、赵爱武代表建议,进一步细化、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对人民陪审员进行法律培训和给予经费补助。
姚义贤、陈新有代表建议,将“积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大力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排在2013年“两高”工作首位;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保障律师权利;给予法院、检察院进行内部改革的权力。
侯义斌、柯尊洪代表建议,改革司法管理体制,争取法院、的垂直领导。
杨佳鹏、蒋仁富代表建议,把“宪法法律至上”摆在“三个至上”首位;加大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及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力度;立法、普法、守法、执法要同步推进。
管爱国代表建议,对环境保护等敏感案件,不能仅仅坐堂审判,要深入现场、公正司法。
包惠、王菲代表建议,加大对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抓住典型案例,保持高压态势;积极引导利益诉求群体通过法制途径解决问题;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
张剡代表说,高院报告中的结案标的额是否有必要折算得这么大(8.17万亿元),有待商榷;尽量避免“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等现象;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高检报告第5页第5行“依法惩治利用互联网、手机传播淫秽信息、赌博、诈骗”后加“利用互联网诬陷和人身攻击”;“两高”要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干部的法律指导和培训。
侯晓春代表建议,高院报告不应把接待群众来访作为工作成绩来表述,应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维护法制权威;要注意维护公民的基本人权;高检报告中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数量每年都在增加,作为工作成绩表述值得斟酌。
张德明代表建议,建立案件审判质量机制;建立预防腐败的司法机制;严惩职务犯罪。
康永恒代表建议,高检报告第13页第5行“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改为“积极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
侯一平代表说,高检报告中提到“刑事和解”不妥,刑事案件不宜和解,建议修改。
涂文涛代表建议,“两高”工作关联度高,要加强工作对接。
刘强代表建议,司法工作要注重研究国情和传统文化;两院要找准在司法体制改革中的角色定位。
石柯代表建议,建立案件审结后的评估制度。
于伟、郑晓幸代表建议,从制度层面上研究证据取得合法性的问题。
钟勤建代表建议,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加强对行政诉讼的监督;现实中两院“一把手”接访案件比其他一般案件处理力度大,这种现象是否有违法律公平精神。
赵萍代表建议,分析典型案件共性原因,采取措施预防同类案件发生;高院要加强自我监督机制建设。
何俊明代表建议,加快处理经济案件;政府应加大对判决执行的支持力度。
谢开华、徐建群代表建议,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通报工作情况、重大案件的审理情况;对涉法信访案件的终结应有制度性规定。
刘革新、洪建胜代表建议,加强对基层两院的业务指导;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案件审理程序的透明度。
张雨东、何健、肖凤合、郭红梅代表说,公务员工资10年没有实质性增长且地区差异很大,建议提高西部欠发达地区公务员工资待遇,消除地区差异,并实现同城同酬;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体现针对性、实效性。
李家明代表建议,法学家可编写一些简单明了的法学教材在义务教育阶段使用,让儿童掌握基础法律知识。
孙振田代表建议,把提高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到战略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