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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做好新时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工作座谈会发言摘编

时间 2018-10-22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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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  徐绍史

  这次会议,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后,围绕贯彻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工作召开的一次全国性会议。通过会议,各方面提高了政治站位,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了思想认识,深化了对这项改革重大意义的理解;学习交流了有关地方的经验做法,为进一步做好工作提供了宝贵借鉴;梳理了面临的一些问题,需要集思广益、积极探索解决;明确了任务书和路线图,增强了落实好中央改革措施的决心和信心。
  一要认真组织学习,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人大监督的政治定位、法律定位,确保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二要落实改革举措,确保取得成效。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相关文件。准确把握改革的主要内容,抓住重点、聚焦关键,扎实开展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工作。统筹运用各种程序和方法,通过审查监督支出预算和政策,保障党中央的重大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三要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地人大常委会及财经委、预算工委在开展工作中,要加强与政府及其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凝聚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四要上下共同努力,形成良好氛围。全国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要与各级地方人大之间加强沟通交流,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营造全国上下共同推进改革工作的良好氛围。五要加强组织保障,提高素质能力。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主体作用。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干部队伍建设,选好配强专业人才,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预算审查监督能力。
 
形成监督合力 增强监督实效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史耀斌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人大工作、促进我国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对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代拟起草了贯彻《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稿。
  《实施意见》稿明确提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在全面准确把握总体要求的基础上,注重把握以下几点: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依法审查监督;加强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指导意见》提出,人大对支出预算和政策开展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具体看,要对支出预算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部门预算、财政转移支付、政府债务和预算收入等主要内容开展审查监督。《实施意见》稿对这几方面主要内容,分别从预算审查、预算执行监督、决算审查三个阶段,按照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的要求,具体细化了每一阶段的审查监督工作和重点任务。要加强各项程序和方法的综合运用,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都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领导,健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机制,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依法履职,齐心协力,扎扎实实将党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改革举措贯彻好、落实好。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财政部副部长  刘伟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财政部门的应尽职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是贯彻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措施,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的必要手段。
  中央财政高度重视服务人大预算监督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加强预算和政策的衔接;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夯实预算管理基础;改进和细化预决算编报,积极配合人大审议预决算,建立与人大代表的日常沟通汇报机制。
  下一步,财政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预算法规定,继续改进预决算报告草案编制,重点反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重大支出政策安排等,全面准确向人大反映支出预算和政策情况;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大战略和重点任务,切实保障好民生等重要领域的支出需求;加强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预算管理,统筹做好项目支出与国家发展需要的衔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财政部门要严格履行预决算编报程序,落实好人大预决算决议,进一步完善与人大代表的日常沟通机制,继续支持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同时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约束,丰富方式方法,服务和保障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改革要求。
 
依法履行审计职责
审计署副审计长  袁野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印发实施后,审计署党组高度重视,专门组织研究讨论,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自觉对接《指导意见》要求,主动服务人大监督,聚焦审计重点、提高审计监督效能、形成监督合力,促进政府预算有效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更好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国审计机关将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资源整合、创新方式方法,不断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督促力度,推动《指导意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审计机关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始终把推动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作为首要任务,着力揭示和反映经济社会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不断加强对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促进积极财政政策加力增效,更好服务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
  三是认真落实《指导意见》要求,紧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要求安排审计工作。在审计工作中,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要求,不断加强对支出预算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部门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政府债务和财政收入质量等重点方面的审计,促进建立预算安排与资金使用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推进人大监督创新发展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云鹏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就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作出重大决策部署。中共山东省委高度重视,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提出明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认真抓好改革的落实落地。
  一是调研先行,找准改革着力点。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基层单位,重点调查了解重大政策实施情况、重大项目、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人大实施监督的情况,为有针对性地推动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以会代训,准确把握改革精神。组织召开全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会议,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深入解读改革精神及相关政策,对于动员各级人大群策群力、开拓创新起到重要推动作用。三是制定意见,确保改革落地见效。研究提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深化拓展的具体措施,代省委拟订《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经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以省委办公厅文件印发实施。
  山东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职能,完善预算审查监督制度,健全省市县三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机构,推进预算审查监督向部门单位、重点项目延伸、拓展,建设“全省一张网”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依法加强对政府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为全省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开创人大监督新局面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王建鸣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按照预算法、监督法的有关要求,不断开拓创新,探索地方特色,全面深入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全过程监督,切实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效益。一是提前介入,把好计划预算审查关。省人代会召开之前对省预算内固定资产计划草案进行全面审查分析,提出审查意见。二是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检查,并建立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监督平台,强化过程监督。三是发挥审计作用,狠抓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
  二、精心谋划,稳步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工作“三步走”。第一步:2014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题询问。第二步:2015年11月,审计部门代表省政府作整改情况报告的同时,由省政府确定2—3个省直部门为同步报告部门,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口头报告。第三步:2016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审计整改报告及省民政厅等6部门的审计整改报告,并对报告分别进行满意度测评。
  三、强化措施,切实推进预算绩效监督工作。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11月作出《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决定》。同时,积极探索地方人大预算绩效监督工作模式,建立了绩效管理监督与预算审查相结合、与决算审查相结合、与专题调研相结合、与方法创新相结合的工作模式。

为人大监督提供遵循
辽宁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范国增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对政府支出预算结构和政府性债务问题组成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开展调查,既符合中央要求,又契合辽宁实际,对辽宁振兴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办印发的《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为人大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供了遵循。
  近年来,虽然辽宁省支出预算结构逐年优化,但民生领域短板较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理念还没有完全树立。支出安排上,结构不尽合理,一些预算支出绩效相对较差,进一步优化支出预算结构势在必行。同时,政府性债务问题也是当前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化解防范债务风险任务十分繁重。人大开展这项工作,是以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为依据,在法律赋予职权范围内履行职责。同时,也是对栗战书委员长就加强人大监督工作提出“要用好用足监督法规定的监督形式,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形式的特点,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要求的呼应,是对贯彻落实预算法、监督法规定的法定监督形式的积极尝试和实践探索。
  我们开展特定问题调查要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务求监督实效。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拿出一本“明白账”,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努力把有限的财力用在保民生、保工资和保养老金发放上,用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上,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特别是隐性债务风险,切实把财政资金管好用好,让辽宁人民的日子过得更加殷实。

做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
四川省人大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  陶生元

  四川省人大设立预算委员会,以部门预算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创新,做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
  一、创新方式,提高效率。2014年立项开展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包括智能审查分析系统、代表移动审查监督系统、预算执行联网监督系统和预算审查监督知识库4个平台。目前已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中,智能审查分析系统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实现了人大对政府预算草案的智能化预先审查。
  二、多措并举,监督有力。在预算审查前,围绕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明确审查重点,梳理审查指标,对审什么、怎么审进行规范。在此基础上,邀请多名专业人员,集中开展预先审查。预算执行中,利用联网监督系统,及时掌握资金下达执行进度及绩效目标实施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定期通报,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反馈,规范了预算执行,增强了预算约束力。对审计发现问题较多或者问题较突出、审计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部门,要求其主要负责人到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接受询问。2017年起开始实施审计整改满意度测评,有力推动了审计整改。
  三、代表参与,形成合力。在预算决算审查和日常监督、调研工作中,邀请省人大代表参与,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为方便人大代表开展工作,设计开发了代表移动审查监督平台,十大功能模块几乎涵盖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全部领域,人大代表通过平板电脑可以随时随地参与预算审查监督工作。

正确有效开展监督
北京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陈京朴

  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将健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制度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将人大对预算的审查监督作为对国家行政权力运行和公共资源配置进行监督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在预算初审、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审查等方面努力开拓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北京市人大明确将预算初审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整体工作,建立起市人大常委会集中领导,各专门委员会发挥专业特点和优势、听取对口政府部门的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常委会主任专题会对各专门委员会提出的意见作统筹研究,纳入财经委员会初步审查意见的预算初审制度。
  二是对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概念作出明确界定,细化审查要求,规范执行变化的法律程序,建立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绩效闭环监督。同时,推动财政、发改等部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机制;要求审计机关将审计工作计划与“两重”相结合,提出绩效审计专项报告,形成对“两重”审查监督的组合拳。
  三是建立专题审议机制。借鉴专题询问和事前评估的方式,吸收多方面力量参与,推进人大实质性审查监督,增强了审议意见的针对性。
  下一步,将在督促政府完善支出预算和政策的决策机制、健全绩效问题整改制度和加快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等方面作重点推进,正确、有效开展监督,不断提高新时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水平。

建好预算联网监督系统
广东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林秀玉

  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探索利用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发挥在线信息全面及时高效的优势和特点,将线上发现问题与线下反馈处理问题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方法,加强重点支出、转移支付和重大政策的审查监督,努力提升审查监督内容的翔实性和时效性,增强审查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开展预决算审查监督、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服务,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
  近年来,为推动政府进一步完善落实底线民生保障政策,促进农村公路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补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短板,省人大常委会依托预算联网监督系统,通过“线上专项定点分析—提前介入预算编制—在线跟踪预算执行—专题调研推动落实—列入审计整改跟踪—组织第三方绩效评价”这一反馈处理机制,强化审查监督,取得了积极成效。其中,普通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列入2018年广东省十件民生实事。省级财政对普通公路水路建设项目预算安排增加到116.3亿元,增长196.2%;全省各级财政连续三年统筹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资金500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309.11亿元;2015年至2018年底线民生保障支出598.25亿元,年均增长13.3%,底线民生省级补助资金及时到位,为改善特殊困难群体生活发挥了“及时雨”作用。

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  林克勤

  近年来,南京市人大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有效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努力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
  夯实工作基础,依法履行人大预算监督职责。通过加强代表培训,完善审查制度建设,建立专业代表队伍,发挥各专门委员会优势,加强预算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办理等工作,为代表审查监督预算创造条件。
  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开展大会前预算审查。每年按照市人大各相关委员会、各区市人大代表团、预算审查专家三方代表各占1/3的比例组成部门预算审查组,对重点部门预算开展预先审查;并选择部分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类专项资金支出开展专题审查。
  丰富审议方式,不断提高大会预算审查的质量。采取专业代表预算草案专题审议,代表团“一对一”部门预算专题审议,预算审议意见专题答复等方式,有效提高大会预算审议质量。注重加强代表审议意见落实,人大代表预算满意率逐年提高。
  创新监督方法,探索开展对预算执行的跟踪监督。将代表团对部门预算的审查延伸到闭会期间,开展对批复、执行、调整、决算的跟踪监督。组织代表和各委员会重点对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资金绩效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执行情况开展跟踪监督。

努力建设法治财政
安徽省财政厅厅长  罗建国

  安徽省财政厅严格落实宪法、预算法和监督法,深化改革,依法理财,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围绕全领域拓展,夯实预算监督基础。按照“保重点、控一般、促统筹、提绩效”要求,省对下专项由2012年512项减到91项,省级全面推开“大专项(大类别)+任务清单”管理。实行“一个(类)专项、一个办法”,建成财政涉企信息系统。
  二是围绕全口径审查,优化预算管理流程。2012年起,人代会批准预算后一个月启动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省市县乡四级预算编制工作整体衔接、一体推进。将四本预算和决算全部报送同级人大审查批准。建立审查决议意见任务和责任清单,做到全面工作定期汇报、特别事项专题汇报、重大事项及时汇报、交办任务如期汇报。
  三是围绕全过程监督,提升预算监督实效。硬化预算约束,做到预算一年、一年预算。推进政策监督和联网监督,预算公开评审由项目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财政政策,政策出台后集中备案。建立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与预算编制、转移支付挂钩机制。
  四是围绕全方位服务,搭建预算监督平台。按照全面覆盖、分级推进、属地划分、对口联系原则,将五级人大代表纳入全省各级财政联系服务范围。邀请人大或人大代表参加财政调研和民生工程视察。完善预算草案和报告解读方式,方便代表监督。
  
促进财政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  章启诚

  浙江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配合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加快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现代财政制度。
  坚持财为政服务,聚焦聚力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化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财政政策体系,编制五年中长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坚持省级部门一般不向企业直接分配和拨付资金、一般不向市县分配具体项目资金,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坚持刚性约束,加强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实现“预算编制有依据、预算支出有标准、预算执行有约束”。坚持绩效导向,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将其作为政策存续、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坚持防风险、促发展并举,构建“4+8”的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开展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同时,加快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有力支持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坚持服务为上,主动开展“上门服务至少一次”活动,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今年以来共到部门(单位)上门服务35990次,到企业服务8412次,有效推动各部门强化预算主体责任,增强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意识。
  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实施,也促进了财政高质量发展。实现收入高质量,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近几年一直保持在85%以上。实现支出高绩效,财政支出增量用于民生的比例连续15年保持在2/3以上。实现服务高水平,财政管理改革、预算编制质量有了新提升。

积极服务人大监督
山东省审计厅厅长  孙成良

  山东省审计厅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服务人大预算审查监督。
  一是深化预算执行审计,促进规范预算管理。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审计,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审计范围。连续三年对省直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开展专项审计,将省直131个部门单位全部纳入数据分析范围。
  二是深入推进政策跟踪审计,促进政策落地生根。2014年以来,围绕中央及省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改革任务推进,对50多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共抽查单位3.4万个,抽查资金1.46万亿元,累计查出问题3765项,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有力推动了资金到位、项目实施、政策落地。
  三是揭示风险隐患,精准服务领导决策。连续两年组织对全省各级财政收入质量状况进行调查,多次对全省各级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摸底,及时揭示风险。
  四是完善审计工作报告制度,更好服务人大监督。从提升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质量入手,主动对接省人大的工作要点,把人大预算监督重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自2016年开始在审计报告中增加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更加有利于人大常委会审议;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积极推动审计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更好服务人大监督。
  《 人民日报 》( 2018年10月19日 1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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