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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之下,探索在线履职

时间 2020-04-17 来源 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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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次会议在京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会议还表决通过关于推迟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具体开会时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另行决定。

  新华社的消息称,当天,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14人现场出席会议,57人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共171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次会议现场

 

  记者从央视新闻联播的画面看到了此次会议的特别之处,即除出现常委会会场表决镜头外,还叠加了多人分格举手的镜头,就是有部分不在北京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举手表决。这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通过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将载入全国人大依法履职的史册。

 

特殊时期,催生议政新方式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各地都采取了相应措施,减少人群聚集活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在这一特殊时期,一种新的互联网+视频会议形式应运而生,以网络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人大会议成为了现实。

  新闻联播微信公众号对2月24日的画面进行解释:出于疫情防控的考量,在投票表决阶段,部分与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举手表决。

 

 

常委会委员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举手表决

 

 

  此前已有地方人大常委会探索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常委会。近期,河南、湖北、北京、上海、浙江、广东、重庆、江西、深圳、宁波等多个省、市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以网络视频会议形式”召开,议决了相关事项,通过了疫情防控决定。

  2月10日下午,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74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或在办公场所、或在家中,以视频连线、口头表决的形式参会。这是河南省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以来,首次采用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常委会会议。会前,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线上发送征求意见稿、线上反馈征求意见;会中,则通过线上方式进行表决。“线上”视频会议全程用时20多分钟,委员参会率达92.5%。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人表示:“以这种形式召开常委会会议,经过了多次研究和论证,并向省委进行了报告,是遵循民主集中制、符合法律程序和法理原则的。通过网络平台实现人大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是当前非常时期积极发挥人大职能的一次有益尝试。”

  处在疫情风暴中心的湖北亦有类似尝试。2月11日,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网络视频”会议形式召开。

  2月10日下午举行的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会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便将该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信息平台、党政网发送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级部门征求意见。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无论身在何地,接到征求意见稿以后,及时阅研,有的以短信方式回复意见,更多的委员在微信群逐条展开讨论,积极提出修改建议。

  记者检索一些省外人大常委会会议的现场照片发现,不少主会场是在融媒体中心,现场参会人员不多,主要是通过视频方式远程连线其他常委会委员,听取审议相关事宜,依法履职行权,完成了会议议程。所有这些,都是在抗击疫情特殊背景下会议技术的新突破,是人大历史记忆的高光时刻。

 

创新做法,符合宪法法律要求

 

  人大会议和党政机关工作动员与安排部署会不同,它是以代议制为基本理论框架、以报告和合议为基本展开样态、以民主集中制为基本原则的会议模式,以人大代表召集在一起通过举行大会的形式集体议事决策、履职行权的,人大代表也是以集中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决定有关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参与管理国家事务,依法行使代表职权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也是通过定期召集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全体会议集体议事决策、实现法定权力的。

  疫情防控期间禁止人员聚集,给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召集组织工作带来很大不便,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大常委会职权的行使。而采用视频等方式召开有关会议,这一创新做法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的精神呢?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宪法室副主任田威表示,宪法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其常委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举行会议是各级人大行使职权的基本方式。宪法法律及有关地方性法规,对各级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召集主持、出席人数比例、议程安排、议案审议表决等事项作了规定。关于会议形式和出席,平时均采取现场出席会议方式。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月24日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在京常委会组成人员现场出席、京外委员网络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式举行,这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历史上是首次。今年1月底以来,一些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也采用了网络会议的方式举行,通过疫情防控相关决定、有关任免案和其他有关决定,为地方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组织保障。

  田威说,经过艰苦努力,目前已初步呈现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要继续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不获全胜绝不轻言成功。对北京疫情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坚决抓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两大环节,尽最大可能控制疫情波及范围。在当前的特殊形势下,借助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以视频方式远程参加会议,参加审议、表决,避免了人员大规模聚集流动带来疫情输入、扩散风险,有效落实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保证了国家机关有效运转。这一创新做法是实事求是、务实高效的,符合宪法法律的原则和精神。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祖年认为,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常委会是一个新情况。虽然国家和地方现有法律法规对常委会开会形式的规定并没有考虑到视频形式,但也并没有明显限制视频会议的要求。

  “只要常委会会议的基本要素(如报到、出席、讨论、审议意见、表决等)符合要求,视频形式也不违背法律规定。”丁祖年同时建议,如能及时修改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等,对举行常委会会议在特殊情形下采用视频形式的的有关问题进行特别规定,效果会更好。

  长期从事人大工作的杨晓文认为,在法律没有规定情况下,遇特殊情况,比如传染病疫情、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等,常委会采取视频会议形式是可行的。审议议题也不一定通过分组形式,可以将意见通过各种方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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