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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时间 2021-02-07 来源 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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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30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四川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四川省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和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省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严格执行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认真落实省人大预算委的审查意见,全省经济稳定向好,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十三五”规划胜利收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省范围内征收的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达到6796.7亿元,增长3.3%,其中:中央级收入2538.7亿元,增长1.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58亿元,为预算的103.3%,增长4.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2967.7亿元,增长2.7%。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3162.1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00.7亿元,完成预算的96.3%,增长8.2%。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上缴中央支出、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务等支出12126.3亿元后,全省结存资金1035.8亿元。结存资金按规定清理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6.4亿元、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429.4亿元。全省各级均实现收支平衡。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3.1亿元,为预算的102.3%,增长3%。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8630.3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20.5亿元,完成预算的94.1%,增长22.1%。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补助市县支出、上缴中央支出、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市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支出8235.8亿元后,省级结存资金394.5亿元。结存资金按规定清理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3.5亿元、因项目跨年实施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121亿元。

  省级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是:增值税361.9亿元,为预算的97.9%;企业所得税178.6亿元,为预算的104.1%;个人所得税45.3亿元,为预算的104.6%;非税收入131.3亿元,为预算的112.3%。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18.1亿元,全部按规定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初预算安排的预备费23.8亿元,当年未支出,全部按规定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0年初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41.1亿元,加上按规定补充273.5亿元后,2020年末余额为314.6亿元。

  省级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0.6亿元,完成预算的99.9%;交通运输支出304.2亿元,完成预算的99.8%;教育支出197.8亿元,完成预算的93.5%;公共安全支出74.3亿元,完成预算的88.4%;卫生健康支出45亿元,完成预算的76.4%。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121亿元,主要包括:商业服务业、金融、自然资源、住房保障、粮油物资储备、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方面29.1亿元,一般公共服务、国防、公共安全等方面25.8亿元,教育、科技、文旅体育传媒等方面20.7亿元,交通运输、节能环保、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方面14.8亿元,卫生、社保就业等方面14.5亿元,城乡社区、农林水等方面3.6亿元,其他方面12.5亿元。

  省对市县转移支付5154.5亿元,增长10.5%,具体情况是:一般性转移支付(含税收返还)4425.2亿元,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928.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729.3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4779.4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366.7亿元),为预算的183.8%;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余、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7786.6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6085.7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484.5亿元),完成预算的91.8%,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城市公共设施、水利工程、文化体育等方面。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调出资金、偿还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等支出7243.1亿元后,全省结余543.5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5.4亿元,为预算的119.8%;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余、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2736.9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70.1亿元,完成预算的76.8%,主要用于民航发展、农网还贷、文化体育等方面。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补助市县支出、调出资金、转贷市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出2715.7亿元后,省级结余21.2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9.8亿元,为预算的100.5%;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225.1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4.8亿元,完成预算的84.4%,主要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增加国有企业资本金等。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等支出203.8亿元后,全省结转资金21.3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亿元,为预算的108.7%;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8.1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3亿元,完成预算的92.8%,主要用于增加省属国有企业资本金、支持省属国有企业化解过剩产能等。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补助市县等支出17.2亿元后,省级结转资金0.9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802亿元,为预算的105.3%;加上上年滚存结余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1060.5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924.1亿元,完成预算的97.9%,主要用于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工伤保险等待遇水平,发放稳岗补贴和阶段性失业补助金等。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全省年末滚存结余6136.4亿元。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120.5亿元,为预算的105.8%;加上上年滚存结余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7027.9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504.8亿元,完成预算的98.4%,主要用于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工伤保险等待遇水平,发放稳岗补贴和阶段性失业补助金,补助市县和上缴统筹基金等。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省级年末滚存结余3523.1亿元(含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结余和失业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结余)。

  5.地方政府债务

  2019年底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0577亿元。2020年发行新增债券2316亿元、再融资债券1227亿元,举借外债4亿元,偿还到期政府债券1378亿元和外债3亿元后,债务余额为12743亿元,比2019年底增加2166亿元,控制在国务院核定的债务限额13987亿元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分类型看:全省一般债务限额6842亿元,余额632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145亿元,余额6415亿元。分级次看:省本级债务余额968亿元;市县级债务余额11775亿元。

  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主要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重点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深度贫困县基础设施建设、灾后重建、棚户区改造、铁路机场建设、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教育卫生等。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四川省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查批准。

  (二)2020年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0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贯彻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预算决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保障重点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着力防范化解风险,有力支持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资金政策保障,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资金和政策保障,支持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成果。在全国率先实施疫情防控物资紧急采购。第一时间开启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省级财政紧急向市县调度资金10亿元用于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全省累计安排84.7亿元用于患者免费医疗救治、抗疫一线人员临时工作补助发放、防疫设备物资购置、应急科技攻关等。争取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1.4亿元,支持提升应急医药物资政府储备、产能备份建设和装备应急转产能力。争取中央抗疫特别国债351亿元,其中安排200亿元支持疫情防控、公共卫生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等。全省安排6.6亿元用于新冠疫苗采购,保障重点人群2021年春节前免费接种。争取中央特殊转移支付262.4亿元,支持全省183个县(市、区)缓解财政减收增支压力,保障基层稳定运转。

  二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制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地方减税政策,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全省新增减税降费约970亿元,惠及260余万户市场主体。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316亿元,用好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和组合融资政策,拉动投资6000亿元左右。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落地项目总投资7005亿元,开工率达88.1%。出台一系列财政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完善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发放“战疫贷”约200亿元,确保小微企业实际承担贷款利率不超过4%;发放“稳保贷”约210亿元,对小微企业给予1.55%的贷款贴息;发放“政采贷”约23亿元,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下达直达资金965亿元,确保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三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障重大战略任务落实。争取中央转移支付5836.1亿元,规模居全国第1位。争取新增债务限额2322亿元,较2019年增加871亿元。盘活政府存量资产189.7亿元,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省压减比例达到16%,统筹财政资源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发展战略,建立财政协作机制,签订财税利益分享、长江流域川渝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债务管理、会计管理等合作协议(方案)。深入实施“一干多支”发展战略,建立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财税利益共享机制,安排14.4亿元对31个县域经济发展强县、先进县、进步县给予财力奖励,下达奖补资金8.1亿元支持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支持加快形成全域开放新态势,成都高新西园、成都国际铁路港、泸州、宜宾、绵阳综合保税区正式通过验收。

  四是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推动全民共享发展成果。持续加大民生投入,2020年全省民生支出731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65.3%,提高0.1个百分点。筹集资金834.7亿元扎实办好30件民生实事,完成年度计划的111.6%。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就业工作。实施生猪贷款贴息、农业信贷担保等8项措施,推动疫情期间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完善应急救灾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争取中央补助70亿元、省级财政筹集42亿元,有力支持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支持做好森林火灾、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应急抢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五是健全债务管理制度,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定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及时足额偿还1381亿元到期政府债务本金,严控隐性债务增量,有序稳妥化解存量,积极争取纳入隐性债务化解建制县试点,圆满完成全省隐性债务年度化解计划,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实时监测各地债务变动情况,定期开展预警、通报和约谈,实行分片包干专项督导,压实各地债务风险防控责任。强化考核问责,将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

  六是夯实基层财力基础,兜牢市县“三保”底线。市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省收入的80.9%,提高0.3个百分点。加大对市县补助支持力度,下达市县转移支付5154.5亿元,占市县支出的55.5%,提高2.3个百分点;转贷市县新增债券2070.8亿元,占全省新增债券的89.4%,提高0.8个百分点;下达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等3项转移支付244.2亿元,增长20%。对市县“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实行“三单列三专项”管理机制,实施工资、扶贫和基本民生资金专项库款保障管理,阶段性提高市县资金留用比例5个百分点,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七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健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项目设立和预算安排的必备条件。发挥绩效目标前置引领作用,实现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编制、同步上会、同步批复、同步公开”。对省级2200余个预算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强化绩效目标执行管理,防止资金闲置浪费。完善多层次、广覆盖的绩效评价工作体系,对部门整体支出、财政支出政策、转移支付项目、省级部门预算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不断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深入推进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公开。

  八是扎实推进改革攻坚,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出台教育、科技等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制定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省与市县收入划分改革方案,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省与市县分担机制。健全地方税体系,依法确定我省资源税86个税目的适用税率、6个税目的计征方式、减免资源税的具体办法。全面启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强化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多渠道筹集资本金支持四川银行挂牌开业。完成市县财政改革两年攻坚计划。

  (三)2020年重点支出政策落实情况

  2020年,全省各级各部门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坚持“三保一优”(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优结构),增强重点领域财政保障,保持了较高支出强度,有力地维护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一是支持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成势。全省投入1243亿元,支持高质量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持续完善“5+1”现代工业体系,安排31.6亿元支持扩能扩产、技术改造、研发创新、产教融合等重点项目600余个,打造一批特色产业集聚区和院士专家产业园。“十三五”规划10个重大科技专项全部启动实施,培育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创新产品和高端产业。加快发展“4+6”现代服务业体系,安排3亿元支持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区域消费中心,安排2亿元支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和服务业强县建设,安排1.2亿元实施“服保贷”试点,推进服务业“三百工程”建设。支持建设“10+3”现代农业体系,统筹资金145亿元推进10大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安排57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安排19亿元落实产粮大县补贴政策,实施农业生产政策性保险,推动粮食增产扩面。安排16.4亿元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乡、村和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实施激励奖补。

  二是支持打赢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战。安排财政资金超过1300亿元支持实施15个扶贫专项方案,出台强化财政投入保障、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建立防止返贫机制等19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政策措施,推动剩余7个贫困县脱贫摘帽、300个贫困村退出、20万贫困人口脱贫,支持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聚焦深度贫困地区,3年新增筹集45个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资金509亿元,其中凉山州深度贫困县293亿元,超额完成3年筹资任务。完善“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推动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68亿元。构建扶贫资金监管长效机制,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阳光审批。对7个挂牌督战县开展巡回指导,着力解决财政脱贫攻坚实际困难。

  三是支持加快推进美丽四川建设。全省投入585亿元,支持改善生态环境,扎实推进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安排3.1亿元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支持长江干支流沿岸10公里范围、黄河流域及重点区域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安排73.3亿元实施重点生态工程,对1.8亿亩国有天然林实施有效管护,对1亿亩公益林给予补偿,支持川西北防沙治沙试点和长江上游干旱、半干旱河谷地区生态治理等。安排近10亿元支持2100余个村整村推进“厕所革命”。全省3个地区纳入国家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范围。安排14.7亿元支持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安排25.6亿元支持做好地质灾害调查与风险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避险移民搬迁等工作。

  四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全省投入1087亿元,支持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重大工程等“两新一重”项目建设。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发展支持政策。安排20.4亿元支持城镇垃圾城乡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和改造提升,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建设。安排125.6亿元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10.5万套棚户区、4193个老旧小区改造。安排29.4亿元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安排463亿元支持新改建国省干线2355公里、农村公路1.6万公里。安排182亿元支持成南达、成自宜等高铁进出川大通道和汉巴南城际铁路、轨道交通资阳线等重大铁路项目建设。安排25亿元支持天府国际机场建设。安排35.5亿元支持岷江犍为航电枢纽和岷江龙溪口航电枢纽工程建设。

  五是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省投入1682亿元,支持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新增普惠性幼儿学位28.7万个。全面落实“三免一补”政策,建立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财政奖补机制,支持化解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4500个。完善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高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再提高1000元,持续加大在川高校“双一流”建设支持力度。启动实施15个产教融合示范项目。推进民族地区“一计划一工程”、十五年免费教育和“9+3”免费职业教育。实施特殊教育“暖心工程”,支持43所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开展师资队伍专项培训。

  六是支持完善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全省投入1998亿元,支持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统收统支省级统筹,连续第16年提高企业养老金水平,连续第5年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5元。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550元,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至60%。安排128亿元加大对500余万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将城乡低保标准低限分别提升至每月590元、390元,阶段性加大价格临时补贴力度。安排10.3亿元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兑现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以及退役军人生活解困、社保接续等政策。

  七是支持提供惠民高效的健康卫生服务。全省投入1034亿元,支持提高全省人民健康水平。安排110.9亿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施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标政策,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多渠道补偿政策。安排30.1亿元落实计划生育扶助保障政策,将独生子女死亡和伤残父母特别扶助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860元、680元,实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保险。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落实中医院(民族医院)投入倾斜政策,继续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十百千”工程,支持设立中医药研发风险分担基金。

  八是支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全省投入229亿元,支持融合推进文化强省和旅游强省建设。安排20亿元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5115个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等和88个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常态化运行维护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工程26万余个。支持2021年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场馆改造,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安排3.5亿元实施三星堆遗址、江口沉银遗址、罗家坝遗址等重大考古发掘,推进非遗传承人抢救性保护记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推动文化企事业单位改制改组。安排5.8亿元支持创建10个天府旅游名县和3个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32个文化旅游融合示范项目。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重点支出政策的财政投入统计,部分项目存在归类口径交叉。

  2020年全省财政平稳运行、财税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统揽全局、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人大政协监督指导、支持关心,得益于各级各部门和全省人民共克时艰、砥砺奋进。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问题和不足:财政收支规模总体较大,但人均收支水平仍然偏低;收入持续增长基础尚不牢固,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支出结构仍需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部分市县“三保”压力较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需要持续用力。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四)“十三五”财政改革发展成效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回顾过去五年,全省各级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抓收支强实力、保民生促发展、推改革优管理,圆满完成了财政“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开创了全省财政事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新局面。

  一是财政实力迈上新台阶。“十三五”以来,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定增长,2017年、2019年收入规模分别突破3500亿元、4000亿元关口,2020年达到4258亿元,年均增长7.8%,规模连续5年居全国第7位,中西部第1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持续壮大,2016年、2018年先后突破8000亿元、9000亿元大关,2019年首次迈上1万亿元台阶,2020年达到1.12万亿元,年均增长9.4%,规模居全国第4位。争取中央补助由2015年的3779.6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5836.1亿元,规模连续5年居全国第1位,有力支持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民生保障达到新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完善民生投入机制,“十三五”时期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达到3.12万亿元,是“十二五”时期的1.6倍,民生支出占比由65%提升至65.3%。持续用力办好一大批具有带动性、引领性、示范性的民生实事和民生工程,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民生难题,全省民生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将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十三五”时期累计投入财政资金超过5500亿元支持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实现8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1501个贫困村全部退出、62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三是支持发展取得新成效。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5年累计投入1万亿元支持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显著,“5+1”现代工业体系、“4+6”现代服务业体系、“10+3”现代农业体系加快成势,全省公路里程居全国第1位,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居全国第3位,一大批具有基础性、支撑性、引领性的重大项目建成投产,经济社会效益持续释放。落实力度前所未有的减税降费政策,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2016年底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十三五”时期累计新增减税降费约2300亿元,实现各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四是财税改革实现新突破。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3大方面16项改革任务全部完成。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教育、科技等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不断优化转移支付制度,科学合理、运行高效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日益完善。健全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构建预算公开标准化体系,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框架基本建立。完成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等税收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切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公平公正、规范统一的财税秩序更加健全。

  二、2021年预算草案

  2021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征程开启之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编制好2021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2021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财政收入方面: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世界经济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复苏不稳定不平衡,疫情冲击导致的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我省经济恢复和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基础尚不牢固。但是,我省面临着“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财政收入长期平稳运行的基础没有改变。

  财政支出方面:支出安排需要保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保持适度的支出强度,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各级财政必保支出较多,支出增长刚性较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化拓展“一干多支”发展战略、乡村振兴、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支出需求较大。

  综合分析,2021年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趋势基本一致,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需要全省各级各部门将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实落细,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2021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2021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抓好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来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全面落实“稳农业、强工业、促消费、扩内需、抓项目、重创新、畅循环、提质量”的工作思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推进“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坚持扩大内需战略,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全面落实省委“三保一优一防”(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优结构、防风险)重要要求,加力优化支出结构,将政府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努力提高财政支出效率;落实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税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2021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积极稳妥。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积极稳妥编制收入预算,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积极财政政策相衔接。合理安排支出预算,保持适度支出强度,体现积极的财政政策导向。

  二是厉行勤俭节约。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支出安排体现“雪中送炭”,不搞“锦上添花”,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从严从紧安排预算。

  三是优结构保重点。落实省委“三保一优一防”重要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将腾挪出来的资金用于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落实,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坚持为后代谋、为长远计,挤出钱来促发展。

  四是转变支持方式。改革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通过改革聚集资源、挖掘潜力、促进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高效带动社会资本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推动产业类资金从“事前补助”向“事后补助”转变。

  五是加强绩效管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突出绩效导向,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加强绩效结果运用,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大力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

  六是防范化解风险。依法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兜牢市县“三保”底线。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资金监管。

  (三)2021年财政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2021年预算的有关要求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1年财政政策主要包括:

  一是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化拓展“一干多支”发展战略。注重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坚持扩大内需战略,支持打造内需市场腹地和优质供给基地。改革完善科技投入机制,加强基础研究投入,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支持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改善科技创新生态,优化财政对创新的支持方式,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奖补作用,支持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实体经济发展和经济体系优化升级。多措并举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培育外贸新增长点,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等开放平台提升能级,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二是支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支持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推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增强内生发展动力。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推动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建设。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支持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优质粮食工程,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支持高标准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打造都市农业示范区,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协同共建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三是支持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增强民生政策的可持续性。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支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措施。优化教育经费结构,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优化中小学教育资源配置,落实生均拨款制度,调整完善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探索财政拨款与职业院校改革发展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收统支省级统筹制度。改革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支持实施健康四川行动,继续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推动城市旧城和老旧小区改造,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等,推动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支持建设文化强省,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支持提升巴蜀文化知名度美誉度。

  四是支持重点领域补短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建设美丽四川。支持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推进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支持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财政保障机制。完善与应急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推进国家西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等基地建设,完善重要物资储备体系,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支持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完善财政金融互动政策体系,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切实缓解融资难融资贵。

  五是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将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实落细,坚持量入为出、精打细算、节用裕民,体现“雪中送炭”,不搞“锦上添花”,严把预算支出关口,勤俭办一切事业,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实施预算执行、预算评审、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的挂钩机制,加强新增支出审核,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行为,严禁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改革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六是兜牢“三保”底线。加大对市县的帮扶支持,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向财政困难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倾斜,增强市县“三保”能力。统筹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区域战略部署,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科学合理安排预算,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需要。扩大县级“三保”预算编制事前审核范围,加强“三保”预算执行监控,强化风险研判、排查和整改,完善兜牢“三保”底线长效机制。

  (四)2021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21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合理编制2021年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收入预算编制原则,综合考虑宏观经济运行、疫情常态化防控、减税降费政策效应持续释放等因素,2021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4410亿元,增长7%;加上中央对我省财力性补助4293.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2亿元、调入资金210亿元、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安排一般债券收入285亿元,扣除上缴中央72.8亿元后,收入总量为9537.8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省支出预算拟安排为9537.8亿元,增长8%。在此基础上,加上中央提前通知转移支付281.8亿元、上年结转429.4亿元后,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49亿元。

  根据预计的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现行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2021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851亿元,增长7%;加上中央对我省财力性补助4293.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3.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94.1亿元、调入资金4.8亿元、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安排一般债券收入64亿元,扣除上缴中央72.8亿元、对市县财力性补助等3089.2亿元后,收入总量为2619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省级支出预算拟安排为2619亿元,增长8%。在此基础上,加上中央提前通知转移支付281.8亿元、上年结转121亿元后,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21.8亿元。本次按规定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2021年支出后,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41.1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2933.5亿元,加上中央提前通知转移支付17.3亿元、上年结余543.5亿元,扣除调出资金154.4亿元,收入总量为3339.9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和收支平衡原则,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为3339.9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52.1亿元,加上中央提前通知转移支付17.3亿元、上年结余21.2亿元,收入总量为90.6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和收支平衡原则,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为90.6亿元,其中:补助市县42.3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用于农网还贷、社会福利、体育事业发展等方面。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133.3亿元,加上中央提前通知转移支付0.8亿元、上年结转21.3亿元,收入总量为155.4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为155.4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9.8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55.6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15.9亿元,加上中央提前通知转移支付0.8亿元、上年结转0.9亿元,收入总量为17.6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为17.6亿元,其中: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亿元,主要用于增加省属国有企业资本金;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4.8亿元;补助市县0.8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市县对中央和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4917.4亿元,加上上年结余、转移收入、上级补助等6634亿元后,收入总量为11551.4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为4910.1亿元,加上转移支出、上解上级等406.1亿元后,支出总量为5316.2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预计年终结余6235.2亿元。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3082.7亿元,加上上年结余、转移收入、上级补助、下级上解等4021.4亿元后,收入总量为7104.1亿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为3421.4亿元,加上转移支出、上解上级等403.2亿元后,支出总量为3824.6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预计年终结余3279.5亿元(含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结余和失业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结余)。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主要用于按时足额兑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5.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安排情况

  (1)支持教育发展方面安排资金293.9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7%。其中:

  一是安排学前教育资金16.5亿元。继续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学前教育激励奖补机制,支持各地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民族地区“一村一幼”学前辅导员继续给予劳务报酬补助,对民族地区儿童和非民族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孤儿和残疾儿童减免保教费。

  二是安排义务教育资金56.1亿元。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巩固免费义务教育成果。继续落实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财政激励奖补机制,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支持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安身工程”。实施特殊教育“暖心工程”,支持符合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逐步达到基本办学要求。

  三是安排普通高中教育资金13.6亿元。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完善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鼓励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

  四是安排职业教育资金49.6亿元。支持成都市推进公园城市示范区职业教育融合创新发展,探索构建与职业院校改革发展挂钩的绩效激励机制。全面落实中、高职生均拨款制度,做好高职扩招后的生均经费保障工作。支持国家会计学院成都基地项目,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一批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

  五是安排高等教育资金142.8亿元。完善地方本科高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机制,以绩效为导向,继续提高省属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标准1000元,实际保障水平将达到1.9万元/生。持续稳定支持在川部省属高校“双一流”建设。探索建立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财政激励机制,对引进或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高校给予奖励,为推动我省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2)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方面安排资金49.5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6%。其中:

  一是安排文化旅游发展资金25.4亿元。支持文旅融合示范项目建设,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实施天府旅游名县创建激励奖补,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打造一批重点景区。支持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支持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四川段)。

  二是安排文化产业发展资金3.9亿元。支持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培育文化龙头企业,发展文化产业园区,打造知名文化品牌。支持电影、音乐产业持续繁荣发展。

  三是安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2亿元。积极发展公共文化事业,着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错时延时服务。支持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构建完善应急广播体系。支持打造一批重点院团、重点剧目。

  四是安排体育发展资金8.2亿元。支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实施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对奥运会、全运会、大运会获奖人员进行奖励。支持发展体育消费,丰富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3)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方面安排资金1042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4.5%。其中:

  一是安排就业创业资金6.1亿元。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残疾人等群体的创业就业帮扶,推进农民工服务保障战略性工程,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近就业。继续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

  二是安排养老保险补助资金892.5亿元。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参保缴费补贴,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省级统筹,增强养老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三是安排困难群众救助和优抚安置资金74.4亿元。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继续落实困难群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财政代缴政策。落实抚恤优待和退役安置政策,做好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推动实施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工程。

  (4)强化卫生健康保障方面安排资金141.2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7%。其中:

  一是安排医疗保险(救助)补助资金52.4亿元。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稳定住院保障水平,减轻门诊费用负担。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支持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二是安排公共卫生服务资金32.2亿元。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支持加强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支持持续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保障新冠疫苗免费接种。

  三是安排卫生健康能力建设资金20.3亿元。支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继续支持医疗卫生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着力于补漏洞、防风险,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提高医疗卫生领域应对疫情等突发应急事项的处置应对能力。支持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支持省属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发展。

  四是安排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资金9.9亿元。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扶助保障政策。

  (5)支持生态环保方面安排资金111.6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7%。其中:

  一是安排污染防治资金37.1亿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全省环境质量约束性指标,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水平,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支持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打赢蓝天保卫战。支持开展重点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支持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支持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支持新污染物治理。

  二是安排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资金54.6亿元。支持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生态廊道。支持加强长江、黄河上游生态治理和修复。支持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和若尔盖国家公园创建。支持全覆盖保护好天然林资源,强化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实施森林草原防灭火标本兼治总体方案,加快发展竹产业等特色林草生态产业,实现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双赢”。注资参股长江流域和黄河流域国家绿色发展基金。

  三是安排地质灾害防治资金17.7亿元。持续推进全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施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防灾避险搬迁安置与地质灾害隐患预警监测,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6)支持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方面安排资金4亿元。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专业救援装备,建设综合应急救援基地,进一步提升全省应急救援能力。

  (7)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方面安排资金230.4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其中:

  一是安排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资金53亿元。构建“10+3”现代农业体系财政政策机制,落实三年推进方案、三张清单制度及筹资方案,推动10大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突出粮食生产,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对省政府评定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乡、村和星级现代农业园区予以奖补,巩固产业发展成果,提升乡村振兴成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是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146.2亿元。优先支持和发展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支持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

  三是安排政策性保险补助资金7.6亿元。继续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特色农业保险奖补政策,推动提高农业生产保险保障覆盖面。

  四是安排农村综合改革和基层治理补助资金23.6亿元。扶持壮大集体经济,夯实农村基层治理基础,支持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

  (8)支持工业转型升级方面安排资金101.6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4%。其中:

  一是安排工业发展资金61.7亿元。支持完善“5+1”现代工业体系。支持重大产业培育建设、重大布局优化调整、重大技术升级改造、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支持园区转型升级,打造一批特色产业聚集区。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

  二是安排科技资金31.9亿元。支持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创新,支持国家实验室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推进科研攻关,力争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进体制改革释放创新潜能,深化科研管理改革,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

  三是安排国有企业改革经费5.6亿元。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

  (9)支持服务业和开放发展方面安排资金67.2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2%。其中:

  一是安排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14.1亿元。支持“4+6”现代服务业体系建设,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支持成都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加快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培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导向。实施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工程,支持建设服务业强县,支持持续推进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和重大物流项目建设。

  二是安排开放发展资金20.7亿元。落实开放发展重大奖励政策。支持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精心办好2021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积极筹办西博会等重大国际展会,推进重点开放载体和对外交流平台建设,推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开放。促进外经贸发展,加快推进全省开放口岸和综合保税区建设。

  三是安排财政金融互动专项资金19.8亿元。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促进做大金融产业、扩大信贷增量和险资直投、激励增加定向贷款、健全融资分险机制、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改善普惠金融服务、鼓励直接融资发展,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协同效应,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四是安排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8.6亿元。支持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调发展。支持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公办养老机构能力提升、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持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五是安排投资促进激励资金4亿元。支持优化投资环境,改善商事服务,加大外资吸引力度,落实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扶持政策。

  (10)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安排资金451.8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5%。其中:

  一是安排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67.5亿元。支持岷江老木孔航电枢纽、天府国际机场配套设施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省妇女儿童中心、省公共卫生综合临床中心等重大社会事业项目建设,支持省级新区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整治以及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等。

  二是安排城镇建设发展资金23.2亿元。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管网建设及污水处理。支持城市生态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支持构建功能完备、集群发展的城镇载体支撑。

  三是安排交通建设资金240.9亿元。支持加快交通强省建设。支持农村公路建设。支持G4216线宜宾至攀枝花沿江高速公路、G544线九寨沟县城至川主寺段、岷江犍为龙溪口航电枢纽等国省干线、内河水运、运输场站建设。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安排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7.7亿元。支持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再造都江堰”水利大提升行动。支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以及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建设等。

  五是安排铁路建设资金84亿元。支持高速铁路进出川大通道建设,支持隆昌—黄桶、达州—万州货运线路建设。

  (11)改善城乡住房条件方面安排资金18.1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6%。其中:

  一是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4.1亿元。支持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二是安排农村住房建设资金4亿元。支持因灾新增农村危房改造,确保住房安全。

  (12)保障机构运转和加强社会治理方面安排资金484.5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6%。按政策保障省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行。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投入,支持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提高法律服务保障水平。继续支持实施“天府英才”工程。切实保障2021年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等重大活动安保支出,支持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和纪委监委及政法部门办案等必保重点刚性项目。

  (13)安排省级预备费26亿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以上收支预算安排,全面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了省委“三保一优一防”的重要要求,突出了“六稳”“六保”,保持了财政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保持了适度的支出强度,保持了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需要特别报告的是:省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6亿元,较2020年减少0.14亿元,下降3.7%。

  以上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及省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除涉密单位外,省级116个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草案已全部报送大会,请予审查。全省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是根据2020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收支政策代编的预算,待各级预算编制完成并经本级人代会批准后,将汇总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2021年1月1日至1月25日已安排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3亿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基本支出和项目经费等。

  三、2021年财政工作

  2021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审查意见和决议决定,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奋发有为推进财政事业发展。坚决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财政管理和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守正创新、奋发有为推进财政事业发展。

  (二)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管理,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加强收入运行监测分析,科学实施财政运行调度,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夯实重大战略任务保障财力基础。建立健全同一领域不同渠道资金、财政拨款资金与非财政拨款资金、不同年度间财政资金的统筹机制,落实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绩效结果运用,将清理缴回的存量资金等统筹用于保障重大战略任务。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控制执行中预算调剂和追加,提高产业资金“事后补助”占比,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继续落实制度性减税降费政策,按规定及时足额兑现对市场主体的政策性补贴补偿。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健全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财政政策体系。支持建设“5+1”现代工业体系、“4+6”现代服务业体系和“10+3”现代农业体系,促进经济体系优化升级。支持对外开放平台建设,加大招商引资激励,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快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化拓展“一干多支”发展战略,加大对“两新一重”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四)突出公共财政民生导向,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共同期盼。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确保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65%以上。继续办好一批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带动性的民生实事,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着力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支持加强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健康服务。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支持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建设,继续支持做好暴雨洪涝、泥石流、地震等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着力推进平安四川建设。

  (五)切实强化树牢底线思维,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风险防范。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要求,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及部门财务管理风险排查整顿,持续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平台建设,构建长效机制,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制定防范化解经济财政运行风险年度行动方案。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严控隐性债务增量,有序稳妥化解存量。动态监测评估债务风险,抓实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持续做好“三单列三专项”工作,构建兜牢市县“三保”底线长效机制。加强库款运行动态监测,扎实开展防范化解基层国库运行风险两年行动。

  (六)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发挥制度优势提升治理效能。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预决算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逐步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完善资金分配决策机制,研究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快建立现代预算制度。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有序推进分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按照国家授权开展契税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加强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推动省属国有金融企业试行全面绩效管理。健全财政金融互动政策体系。坚持依法理财,加强法治财政建设。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贯彻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有关规定,积极配合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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