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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提议案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时间 2009-09-01 来源 中国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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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代表法的规定,提议案权,是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代表在行使这项职权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呢?鉴于以往的情况,通常应注意以下问题:
  1、议案所涉及的内容应当属于人大的职权范围。议案这个名称是六届全国人大时开始使用的,在五届全国人大时称为提案。由于人大代表提出的提案中大量是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往往不是属于人大的职权范围内的事,而是属于应由政府等国家机关去处理的事,所以,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决定把提案分开,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称作议案,由人大来处理;属于对各方面工作的事,称作建议、批评和意见,交由有关组织和部门去处理。但在实际工作中,代表提出的议案中仍然有大量的是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因此,如何把握议案内容,按照法律规定来提出议案仍然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2、对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作用要有明确的认识。有些代表之所以把本属于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内容以议案的形式提出来,往往出于这样一种心理,认为用议案形式提出的事情容易受到重视,用作建议、批评和意见形式提出的事情相对难以受到重视。其实这是一种误解,议案由人大来处理,当然会受到重视,建议、批评和意见由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和部门去处理,同样也会受到重视。很多组织和部门承办代表建议不仅领导亲自过问,有专门班子,还建立了承办制度,特别是最近几年来承办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工作有了很大改进。而更主要的是,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在处理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中,有着明确的分工,谁的工作,应当由谁去处理,不能越俎代庖。因此,对不同内容的问题,就应当用相应的形式去提出。
  3、应当注意恰当行使提议案权。从以往的情况看,有的人大代表对代表议案的性质和作用,不甚了解,以为不管什么事,只要一用议案的形式提出,就会受到重视,甚至受当地负责人委托,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以议案形式提出属于政府的事情,向国家要项目,要投资,这也是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
  4、要注意切实提高议案质量。提高议案质量,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更需要人大代表本身的重视和努力。为提高议案质量,提案人应当对所提议案有调查、有研究、有自己的见解,甚至还要有解决问题方案,如果提出拟制定法律的,还应当附有法律草案,当然,这一方面需要提高代表的素质,另一方面人大机关要为代表提好议案创造必要条件,提供必要资料和其他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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