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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则同意《汶川地震灾区发展振兴规划》

时间 2011-05-12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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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汶川特大地震三周年之际,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复函我省,原则同意《汶川地震灾区发展振兴规划》,并表示,在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全面完成之后,将继续支持我省地震灾区发展。这是记者5月11日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的。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出,支持汶川等灾区发展已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规划中。四川要做好《汶川地震灾区发展振兴规划》与国家“十二五”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对所涉及的重大建设项目,要认真做好前期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对纳入《汶川地震灾区发展振兴规划》的39个极重和重灾县(市、区),要致力解决制约长远发展的最急迫最突出问题,重点支持产业发展、就业促进、扶贫帮困、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等,实现灾区可持续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继续给予四川积极支持。
  去年11月,我省制定并通过了《汶川地震灾区发展振兴规划 (2010-2020年)》,勾勒出今后十年的发展蓝图。规划提出,要用五年时间,基本建成人民安居乐业、城乡共同繁荣、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新家园,促进灾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振兴,为灾区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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