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弦歌不辍步履铿锵——阆中市人大设立常委会40年回眸

时间 2019-11-11 来源 四川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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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年栉风沐雨,40年砥砺前行。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历届阆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为阆中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扬帆起航

 

 

  1980年12月17日,在阆中地方人大制度建设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这天闭幕的阆中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阆中县人大常委会。从此,阆中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工作开展进入崭新阶段,阆中民主法治建设迈上了新的起点。

 

 

  县人大常委会从建立后到1990年的10年间,作出决议决定、办法、细则57项,召开83次例行会议,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52人,组织代表视察活动45次。阆中县人大常委会历经十年探索,为阆中民主法治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忠诚履职

 

 

  1991年1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四川省人民政府撤销阆中县,设立阆中市。1991年3月31日,阆中市十一届人大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城区人民电影院举行。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阆中县人大常委会设立阆中市人大常委会及确认其组成人员的决定》,至此,阆中市人大常委会迈出建市后新的发展步伐。

  1996年,阆中市人大常委会把预算外资金管理和财政信用资金纳入常委会监督范围,制定了《阆中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形成了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议,使预算外资金得到依法管理,增强了财政调控能力。

  上世纪90年代末期,农民承受着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沉重负担,阆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在监督中体现保障和改善民生,组织开展专场调研和执法检查,制定出台《阆中市农民减负管理实施办法》,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2002年,为使古城保护有法可依,阆中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出台了《阆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阆中古城保护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并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保护。

 

再启征程

 

 

  近年来,阆中市人大常委会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发展和民生改善担当担责、出智出力。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及涉农资金预算科目调整等重大事项,自觉把市委主张转化为人民意志;聚焦市委中心工作,组织代表视察、开展专题调研,为市委决策提供重要参考;扎实开展“四讲四有”人大建设,积极响应“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工作部署,推动代表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据统计,近3000名省市县乡人大代表分别联系1至2户贫困户,协调帮扶物资1100余万元,成立种养殖专业合作社7个,带动5600余名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近40年的艰辛探索和发展创新,回顾阆中人大常委会的发展历程,就是地方人大常委会风雨兼程的缩影。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阆中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党的领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书写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阆中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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