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检查方式及地点

时间:   2017-04-05     来源:   四川人大网    
  (一)检查对象:各级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
  (二)检查方式:采取“1+5”的方式(“1”是指每一次检查全覆盖,即两次执法检查都要做到省级执法检查83个贫困县全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5”是指“5个结合”,即主要采取暗访与明查相结合、大队伍与小分队相结合、听取汇报与个别谈话相结合、问卷调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走访与座谈相结合等5种方式开展检查。)
  (三)检查地点: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8个组分别对“四大片区”12个市(州)及其83个贫困县进行检查。
  第一组:巴中市、绵阳市; 
  第二组:广元市、南充市;
  第三组:泸州市、宜宾市;
  第四组:广安市;
  第五组:凉山州;
  第六组:达州市;
  第七组:阿坝州;
  第八组:乐山市、甘孜州。

版权所有: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蜀ICP备11021803号

网站维护: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

点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