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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美丽中国新篇章——四川代表团热议绿色发展

时间 2019-03-11 来源 人民权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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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色发展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要改革完善相关制度,协同推动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一席话,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四川代表团引起强烈反响,大家围绕机动车排放、天然气掺氢应用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等方面展开热议,为谱写美丽中国新篇章提出建议、意见。

 

  治理机动车尾气 提倡绿色出行

 

  近几年,党中央对雾霾治理问题十分重视。2018年6月,李克强总理在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时,部署了实施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蓝天保卫战已经打响,但当前大气污染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个别地区污染仍然较重。杨铿代表说:“我国蓝天保卫战任重道远,十分急迫和重要。”

  “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打赢这场蓝天保卫战,对我国可持续发展有着重大意义。”杨铿建议,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包括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碳氢化合物(CH)以及颗粒物(PM)等,占据大气污染总量的60%以上,是近些年雾霾频发的主要“元凶”之一,必须进一步出台政策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杨铿认为,应该坚决全面尽快推进符合国六标准燃油的使用,并逐渐停售低于该标准的燃油。“虽然炼油成本会有所增加,但国人的健康成本会大大下降。”坚决在全国全面尽快推进符合国六标准各型号发动机的强制使用,减少总排放量。可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等多项倾斜举措,大幅调动自主品牌车企研发、应用符合国六标准发动机的积极性,同时设定强制执行时间,坚决在全国推进。

 

 

杨铿代表在审议中发言

 

  国内已经有城市拟于2019年分别针对重型或轻型机动车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杨铿建议,应当及时总结已试行国六排放标准城市的经验,在全国加速推进国六排放标准落地执行,通过优惠政策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国六标准排放的新车。在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扶持力度。推进公共车、出租车进入全面电动化。通过加大新能源汽车的税收优惠,补贴充电桩建设,进一步鼓励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

  完善的轨道交通体系,不仅能有效治理空气污染,还能极大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加速城市圈与城市集群的建设。“应当持续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杨铿希望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更好地落实绿色出行,减少汽车的使用。

  “要实现我国经济真正的可持续发展,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必须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打赢这场有着重大现实意义的蓝天保卫战。”杨铿信心十足。

 

  加快推进天然气掺氢应用

 

  氢能源的利用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利用电化学反应释放能量,如氢燃料电池,二是直接燃烧。电化学反应(现在国内车企追逐较热的质子膜燃料电池PEMFC)需要高纯氢,目前无论从技术成熟度和成本核算来看,大面积推广还需要技术的进步及时间来降成本。在陈张铭代表看来,“将氢气掺入天然气进行燃烧是目前氢能源利用行之有效的便捷利用办法。”陈张铭认为,天然气掺氢用于交通、工业用和民用,具有较好的节能减排功效,在天然气掺氢体积比20%的情况下,汽车发动机热效率可提高10%以上,节能8%左右,碳排放下降超过50%。天然气掺氢应用场景的打开,将迅速提高氢能源利用在国家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消纳全国约2000亿度左右的富余电能。每年生产约300亿方氢气,减少国家能源进口,消除冬天“气荒”的不良影响有积极作用。“加快推进天然气掺氢的应用具有极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

  将天然气掺氢应用到交通领域,在我国具有相当好的基础条件。陈张铭说,目前国内除极少数城市的公交车及出租汽车在使用动力电池车外,多数使用天然气汽车,全国天然气在用车约650万辆,有近8000座压缩天然气加气站(CNG)为汽车加注天然气。利用天然气在站内重整制氢掺氢实现掺氢天然气做为交通能源是极容易实现的。按国家标准车用压缩氢气天然气混合气使用后,同体积储气瓶储存的混合气续航里程可提高至350公里以上。“和现有出租车约每次充满天然气续航仅为200公里以内相比,续航里程大大提高,减排50%以上。”

 

 

陈张铭代表在审议中发言

 

  2017年国家出台了天然气掺氢车用燃料的国家标准,但到目前还没有开始推广应用。“技术已基本成熟,但许多政策和标准有一定缺位。”陈张铭建议,将氢气作为“危化品”的管理改为作为“氢能源”的管理,降低大面积制氢过程中的沟通和管理难度,为天然气掺氢解决氢气来源;加快推进天然气掺氢汽车的示范和推广,将天然气掺氢汽车纳入新能源汽车补贴范畴;敦促全国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尽快出台天然气掺氢工业及民用的相关标准,为天然气掺氢大面积使用打好基础,为天然气掺氢民用扫除障碍。

 

  加强规范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

 

  自然保护区在涵养水源、保持土壤、防风固沙、调节气候和保护珍稀特有物种资源、典型生态系统及珍贵自然遗迹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据统计,全国目前共建成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2750个,其中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1318个(占自然保护区总数的48%),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134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陆地面积的14%。四川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共建成自然保护区166个(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95个),总面积8.3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幅员面积的17.1%,以大熊猫、川金丝猴、大鲵、攀枝花苏铁为代表的一批珍稀濒危物种得到有效保护。与此同时,自然保护区存在的一些问题,引起了代表们高度关注。

  自然保护区分为国家级、省级、地方级等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当前,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级别五花八门,特别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分别有处级、副处级、科级、副科级、股级等。为了进一步统一规范自然保护区管理,于会文、乔进双梅等代表建议,进一步明确自然保护区直管和机构级别的问题,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收归省林业和草原局直管并明确统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级别。

  由于自然保护区没有执法权,在行使监督管理工作中,依照法定程序上报相关执法部门,不能及时依法处理辖区内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管理工作难度加大。如何解决好自然保护区执法的问题?代表们建议单独设立或者派驻执法机构,归自然保护区统一管理。

 

 

于会文代表在审议中发言

 

 

乔进双梅代表接受记者采访

 

  代表们认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领导,做到分类施策、动真碰硬、守土尽责。同时,充分挖掘生态文化旅游潜力,着力做好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和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这篇大文章,做大做强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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