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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故事:写审议发言她忙得只刨了几口盒饭

时间 2017-03-13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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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0日,四川代表团审议民法总则草案,全国人大代表、西昌学院法学教授王明雯进行了发言。尽管擦了点粉,还是可以看出她的眼圈周围黑黑的,眼睛也有点红。
  为了准备3000多字的发言材料,从9日凌晨5点多起床,除了中午吃饭请驻地工作人员送盒饭上门花了10分钟,晚饭吃饭花了半小时外,她一直坐在电脑前没歇过。
  她告诉记者,编纂民法典是法学界几代人的期盼,20多年前她在武汉大学求学时,就期盼着民法典出台的那一天,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能够全程参与民法总则的审议,并发表意见建议。
  她对草案提出多方面意见,从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调整对象、监护制度、民事权利、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等。在民法总则草案的诸多争议焦点上,她都敢于直言、据理力争。王明雯建议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起始年龄修改为8岁。她认为,6岁的孩子才进入小学一年级或处于幼儿园阶段,对社会生活的了解和认知非常有限。此外,她还建议将第一百九十一条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从三年改为五年。
  许多代表都评价王明雯“做事格外认真”,她说,身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审议草案不能只做表态性的发言;作为一名法律人,对像民法典这样关系重大的法律也不能敷衍了事,必须认真、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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