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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子女“带薪陪床假”

时间 2018-03-12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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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我国从2018年起实行独生子女“带薪陪床假”制度。3月7日,全国人大代表、眉山市东坡区文广旅新局文艺创作办公室副主任何学彬给记者看了她的建议。

  在何学彬看来,回家陪老人不仅是子女的义务和传统美德,也是老龄化社会的一种“刚需”。2012年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加入了子女要“常回家看看”的规定,而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全国60周岁以上老人有2.3亿人,其中约半数是空巢老人。老人心灵孤独是一个社会问题。

  怎样让“带薪陪床假”具有可操作性?何学彬建议,不妨对执行“带薪陪床假”制度较好的企业予以奖励和税收优惠,不好的予以惩戒。毕竟,优待老人是子女、社会和政府的共同责任。

  根据全国老龄办公布信息,截至2017年,全国已有8个省市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制度。何学彬表示,“带薪陪床假”制度需要加强引导和宣传,而且,无论是否独生子女,均有照料老年人的义务。她建议参考黑龙江省的规定:独生子女每年陪护假为20天,非独生子女为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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