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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里赞:《立法法》修改意义重大

时间 2023-03-10 来源 人民权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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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作为规范国家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动 、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的重要宪法性法律,自上次修改已经过去七年时间。七年以来,党和国家理论方针政策取得一系列新的成果,同时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立法工作步伐加快,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对立法提出了更广泛更深刻的需求。

 

 

  3月5日上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代表们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关于《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说明后,围绕此次《立法法》的修改有什么重要意义,将修改哪些主要内容,代表将提出什么建议等问题,记者在北京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成都市政协副主席里赞。

 

《立法法》修改的重大意义

 

  此次《立法法》的修改,是在积极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做出的重要制度安排。里赞告诉记者,此次修改,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立法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明确立法应当符合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充分研究吸收了各方面意见建议,进一步健全了立法体制机制,规范立法活动,对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立法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里赞介绍,此次《立法法》的修改,一是丰富和完善了立法指导思想,将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写入法律,突出立法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并应当符合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二是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明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时对法律草案统一审议环节要对涉及的合宪性问题予以说明;将“合宪性审查”写入备案审查工作要求中。三是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程序和工作机制,新增“代表研读讨论法律草案”“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丰富立法形式,新增加强立法宣传和立法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四是完善了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和工作机制,增了“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的立法权;新增“协同制定地方性法规”“建立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的相关要求。五是完善备案审查制度。新增了“主动审查”“专项审查”以及“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开展“法律法规清理”等相关规定。

  “此次《立法法》的修改,在原有的立法体制机制上总结经验,以立法的形式将过去七年的探索和有益经验做法进行固化,这些制度的完善进一步体现了立法的科学性、人民性,使立法机构更有章可循。”里赞说。

 

提出建议  进一步完善《立法法》

 

  为了法律的进一步修改完善,里赞还提出了几点建议。

  里赞认为,《立法法》应当明确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之间在各自立法职能上的权限范围。2015年以来,尤其是设区的市立法主要停留在地方人大常委会立法层面,代表大会立法较少,其立法权还没有充分激活。里赞建议《立法法》增加一条,说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的事项,同时列举式说明由地方代表大会立法的事项,“增加代表大会立法比重,充分发挥代表大会立法职能,有力提升地方性法规的权威性。”

  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和省会所在的市,与经济特区所在的市、直辖市的立法权不甚相同,但是其所面临的社会治理问题却是一致的,囿于立法权限限制,许多问题无法通过地方立法进行有效的规范,设区的市一级立法权急需进一步进行区分。里赞建议区分城市的层级,对标省级立法权限,赋予三类城市在重点领域和改革关键环节拥有更加灵活的立法权。“根据城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立法需求,赋予不同的立法权限,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

  修正草案规定了自治州和自治县可以依照民族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但是具体哪一级制定自治条例,哪一级制定单行条例未进行明确,以及具体哪些领域的事务可以制定自治条例或者单行条例也未进行明确,里赞建议进一步细化有关规定。

  现行《立法法》规定了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要报请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且省级人大常委会要对报批法规进行合法性审查。实践中省级人大常委会对报批法规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查,有时候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属于非合法性问题,实际上增加了设区的市立法的程序。里赞建议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程序,将“报批程序”改为“备案审查”,即可满足实际需求。

  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里赞建议将国务院及其部委、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范围,实现国家层面备案审查监督对象全覆盖。修正草案第五章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审查范围和程序进行了规定,里赞建议对地方人大备案审查的权限、范围和程序在法律层面做出规定,为地方人大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提供法律层面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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