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2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批准:
王疆立辞去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
徐俊驰、刘云、张熙婷、彭睿、李晓杨、蔡荣荣、杨艳丽、崔海燕、伍益毅、曾敏、李红、黄明雪、金海燕、王金凤、陈梅、王海、罗娜、王锐、谢文文、林路、刘超、张志超、徐威、陈龙、杨汶龙、辛丽娟、谢永崇、冷智谋、蔡婧、肖翔、唐勇、陈珊、孙咪咪、沈洪启、李皓皓、张仕琴、徐溱、何苑梅、王晓丹、司朝、赵文娟、徐鹏、李春瑾、曹耀波、刘化云、冉宇、王宏、李崇涛、李渺、胥倩、覃丽蓉、李程、李晓霞、杨佼佼、章俊、谢海恩、廖雅雯、李效天、周波、王志勇、田昊、王尚尚、杨军、廖兴界、王昌环、陈悦、蔡文斌、陈劲睿、张震波、邓迎辉、王磊、徐为、成溢、文灿、周雪迎、郑粉粉、邓海明、樊慧、张艳、陈爽、雷亚丽、魏薇、张雷、马玉龙、陈惠、覃攀、易甸、李惠明、陈泽勇、江丽、马开洪、路洋、余晶晶、郝虎、汪涛、曾杰、符尔加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冯小东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
李焰梅为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任命:
龚毅为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吕皓为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