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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

时间 2018-12-10 来源 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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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的决定》(NO:SC091950)已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2月7日通过,现予公布。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2月7日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的决定

(2018年12月7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废止《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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