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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4号)

时间 2020-08-01 来源 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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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决定〉的决定》(NO:SC080870)已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7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7月31日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决定》的决定

(2020年7月31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废止《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决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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