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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公民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公告

时间 2021-07-12 来源 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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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将于2021年7月27日(星期二)在成都召开,现将公民旁听7月27日上午9:00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
  审议《四川省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草案)》《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草案)》《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修订草案)》;审议《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草案)》《四川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草案)》《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 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审查批准《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成都市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成都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成都市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条例》《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邓小平故里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攀枝花市观音岩引水工程管理规定》《眉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的议案。
  审议关于四川省2021年1至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四川省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及1至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四川省人大预算委员会关于四川省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关于四川省2020年省级决算的报告、四川省人大预算委员会关于四川省2020年省级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关于四川省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全省法院2021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检察机关2021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四川省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四川省现代种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审议《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任免案等。 
 
  二、旁听报名资格和方式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名旁听人员在会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台地区、国外旅行史或居住史,或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内的,在会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行政区(县)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的,未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参加旁听。
  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将身份证及单位(社区)证明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或将身份证及单位(社区)证明复印后发送传真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接收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9日下午17:00。
  根据报名情况,将确定8名公民旁听本次会议。旁听会议有关具体事宜,请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系。
  联系电话:028-86281481(电话及传真)
  邮  箱:scsrd_pangting@163.com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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