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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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