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将于2022年3月29日(星期二)在成都召开,现将公民旁听3月29日上午9:00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
传达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精神。
审议《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水资源条例(草案)》《四川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草案)》《四川省现代农业园区条例(草案)》《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草案)》;审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的议案。
审查批准《成都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自贡市村规划管理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宗教事务条例〉的决定》《凉山彝族自治州移风易俗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变通规定》的议案。
审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川菜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审议任免案等。
二、旁听报名资格和方式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在会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或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市、区、旗)、境外或国外旅居史或接触史,或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在会前14天内有1例以上(含1例)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或接触史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会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或境内新发本土病例所在地级市旅居史或接触史的,未排除感染风险者;有聚集性发病(会前14天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等场所,出现2例以上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的情况,未排除感染风险者;会前14天在健康监测中,发现发热(体温≥37.3℃)、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经及时安排就诊排查后,仍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的不得报名。
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将身份证及单位(社区)证明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或将身份证及单位(社区)证明复印后发送传真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接收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20日下午18:00。
根据报名情况,将确定8名公民旁听本次会议。确定参加旁听的公民,请于3月28日下午2:00至晚上8:00,在大成宾馆广场做核酸检测。旁听会议有关具体事宜,请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系。
联系电话:028-86281358(电话)
028-86281535(传真)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