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将于2023年9月25日(星期一)在成都召开,会期2天半。现将公民旁听9月25日上午9:00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
传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第五次会议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
审议《四川省泸沽湖保护条例(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审议《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草案)》《成都东部新区条例(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草案)》的议案;审查批准《攀枝花市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广元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遂宁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安宁河流域保护条例》的议案。
审议关于四川省实施民族自治地区十五年免费教育计划工作情况的报告、《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四川省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情况的报告、四川省“天府粮仓”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四川省2022年政府债务情况的报告、四川省省级财政文化专项资金预算2022年执行情况和2023年安排情况的报告、四川省2022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四川省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四川省“一老一小”工作情况的报告、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审议任免案等。
二、旁听报名资格和方式
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将身份证、单位(社区)证明及联络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或将身份证、单位(社区)证明及联络方式复印后发送传真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1日下午18:00。
根据报名情况,将确定10名公民旁听本次会议。旁听会议有关具体事宜,请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系。
联系电话:028-86281009(电话) 028-86281507(传真)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