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将于2024年4月1日(星期一)在成都召开,会期2天半。现将公民旁听4月1日上午9:00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
传达学习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传达学习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精神。
审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四川省职业教育条例(草案)》《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草案)》《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审议《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废止案(草案)》《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废止案(草案)》《四川省水资源条例(修正草案)》《四川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
审查批准《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成都市地方立法条例》《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环境噪声(震动)管理条例〉的决定》《泸州市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绵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广元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湿地保护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甘孜藏族自治州施行《四川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变通规定〉的决定》《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凉山彝族自治州泸沽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的决定》《峨边彝族自治县移风易俗条例》的议案。
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审议任免案等其他事项。
二、旁听报名资格和方式
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将身份证、单位(社区)证明及联络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或将身份证、单位(社区)证明及联络方式复印后发送传真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7日下午6:00。
根据报名情况,将确定10名公民旁听本次会议。旁听会议有关具体事宜,请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系。
联系电话:028-86281507(传真)
邮 箱:scsrd_pangting@163.com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