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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时间 2023-09-13 来源 山东省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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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5日在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东奇

 

各位代表:

  我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五年来,在中共山东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推进“四个机关”建设,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人大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履职期间,先后召开常委会会议41次、主任会议106次,制定地方性法规、决定66件,修改法规65件次,批准设区的市法规、决定239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96项,开展执法检查28次、专题询问13次,作出决议决定31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57人次,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党领导的政治机关定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山东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一)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制定坚决维护和服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及时出台意见、作出决议,着力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毫不动摇地体现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省委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自觉做到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并抓好落实,切实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常委会党组认真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自觉履行各项职责,紧紧围绕全省大局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团结带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党员干部依法履职、积极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有效执行。

  (二)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常委会和机关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学习和研讨交流,更加自觉地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健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常委会专题学习、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等制度,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四个机关”建设、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等重要论述和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常态化学习,组织专题研讨班和课题研究,不断深化对人大工作规律的认识,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统揽和推动人大工作。

  (三)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建立专项台账,细化任务措施并抓好落实。紧扣强省建设全局,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科学谋划、统筹做好人大工作,及时制定地方性法规,组织开展专项监督,作出决议决定,有力保障和推动了各项事业顺利开展。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上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支持有关方面坚持不懈抓好常态化防控工作。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进一步密切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经常性联系,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各方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渠道进一步拓宽。常委会各位负责同志认真落实省委部署安排,深入基层防疫一线开展督导检查,扎实做好包案化解信访事项、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和重点项目、稳经济大盘督导等工作,着力保持全省经济社会大局稳定。2022年围绕省委确定的“十大创新”重点任务,制定人大推动落实“十大创新”的意见,提出22条具体措施并明确分工,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增强实效,始终保持人大工作重心与全省发展大局同向同步、合力合拍。

  二、着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

  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着力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五年来的立法数量更多、节奏更快、质量更优、分量更重、覆盖更广,为服务保障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法规制度供给更加精准及时。积极开展自主性、先行性立法,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医疗废物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公共法律服务、反家庭暴力、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等9件法规成为国内相关领域的“首件”,为实现“走在前、开新局”贡献了法治力量。聚力服务黄河重大战略,2021年通过东平湖保护、南四湖保护、节约用水条例,2022年作出关于加强山东现代水网建设的决定,建立健全水资源优化配置、流域防洪减灾、水生态系统保护等制度机制,初步构建起富有山东特色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一体化立法布局。聚力保障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人才发展促进、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民营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信用等法规,着力构建多维度、立体化的制度支撑保障体系。2018年启动立法、2019年审议通过的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依法推动解决制约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资源要素优化配置的体制机制问题,为有序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了法规制度保障。2022年出台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推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转化应用活力。聚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扎实开展养老服务、学前教育、学校安全、志愿服务、慈善等惠民立法,不断健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法规制度。2018年出台的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创新规定严禁中小学生将平板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回应社会关切,得到普遍好评。2022年出台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推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伤残发生,促进康复和教育融合发展;出台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就华侨子女教育、社会保障、财产保护等作出规定,鼓励和支持华侨来鲁投资兴业。聚力推进文化建设,2020年制定的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创设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名录管理制度和保护责任人制度,明确将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考核评价体系,依法保护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2022年出台的齐长城保护条例,着力保护齐长城完整性和历史风貌,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是我省线性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创新。聚力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系统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海洋环境保护、生活垃圾管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法规制定修改工作,自觉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融入法规条款,织密斩污护绿的制度之网,在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书写了精彩法治篇章。

  (二)立法工作制度机制更加高效顺畅。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在省委领导下更好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建立重要法规专项小组工作机制,增加牵头起草、自主起草的法规草案数量,协调省有关部门、设区的市人大参与相关法规起草,汇聚立法工作合力,增强对立法质量和效率的把控。健全相关制度规范,修改完善地方性法规听证规定,出台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立法评估、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等制度,编写地方立法工作手册,加强立法技术指引和专业能力建设;创新运用“针对问题、确定课题、破解难题”的“三题递进”工作法,推动提升立法质量。增强立法民意基础,设立2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实现设区的市全覆盖,出台并实施联系点工作规则,做到每件法规草案都通过联系点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充分发挥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积极运用蹲点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认真听取立法相关各方意见,持续增强立法调研效果。不断丰富立法形式,根据现实需要既重视立法的“大块头”,也善于用好“小快灵”“小切口”,先后出台规范海洋渔业船舶捕捞、机动车非法改装治理和噪声污染防治等专项法规。2022年出台的反食品浪费规定,精准治理食品浪费突出问题,依法推进文明餐桌行动,营造勤俭节约良好风尚。

  (三)审查和指导设区的市立法更加科学规范。健全设区的市报批法规审查工作机制,完善“统筹协调、提前介入、跟踪审查、切实把关”的审查方法,指导和支持各市加强立法能力建设,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学习培训500多人次。济南、莱芜行政区划调整后统筹指导处理原两市法规并作出相关决定,得到全国人大肯定,成为处理类似问题的范例。创新推进区域、流域协同立法,开展胶东经济圈海洋牧场管理“五市协同”立法,成为全国首个海洋经济主题的协同立法项目;完成海岸带保护“七市协同”立法,我省成为首个实现海岸带保护立法全覆盖的省份;推进黄河水资源保护与集约节约利用“九市协同”立法,成为全国首个服务黄河战略的流域协同立法项目。五年来,省市两级立法联动持续强化,市域之间立法协同日益深化,出台了一批特色明显、有效管用的地方性法规,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三、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责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遵守法定程序、运用法定方式,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推动全省各项事业实现更好发展。

  (一)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听取审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施、计划执行等报告,创新开展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及时开展数字强省建设、能源结构调整、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等专题调研,依法提出审议意见和工作建议,助力经济发展持续稳中向好。连续4年开展科技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外事工作情况报告,组织开展外商投资、知识产权保护、台胞投资保护等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推动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打造创新型、开放型经济新优势。开展全省沿海港口一体化改革、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实施等专题调研,推动海洋经济发展体制创新、拓展空间布局,构建陆海统筹现代海洋产业体系。2019、2020年连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督促支持政府加快放管服改革和职能转变,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2022年听取审议新旧动能转换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客观评价相关工作,深刻剖析问题不足,推动各方面巩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成果、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二)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监督。紧扣社会高度关注的就业促进、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基础教育、养老服务等重点工作,听取审议专项报告,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并进行“回头看”,推动政府办好民生实事、兜牢民生底线,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学前教育问题,2018年开展专项监督,2019年出台专门法规,依法保障和促进学前教育改革,推动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全省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成效明显。连续7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2021年首次邀请省监委、省检察院全程参与,督促和支持各级政府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三)围绕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开展监督。听取审议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情况报告,组织开展种子法、动物防疫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执法检查,开展乡村人才振兴等专题调研,推动落实新时代“三农”工作部署,夯实乡村振兴的基层基础。2020年听取审议耕地保护情况报告,推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夯实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根基。聚焦脱贫攻坚连续4年开展专项监督,推动建立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积极探索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实践路径,对我省推进“五个振兴”的典型案例进行梳理分析,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四)围绕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开展监督。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需求,每年听取审议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报告,及时听取审议自然资源、野生动物保护等专项报告,持续开展大气、水、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等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依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全省生态环境持续好转。2022年听取审议黄河、大运河、小清河等主要流域绿化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海洋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依法推动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环境保护意识和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凝聚建设美丽山东的法治力量。

  (五)围绕加强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开展监督。依法听取审议有关报告,审查批准决算、预算调整方案,深入推进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四本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水平不断提升。依法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强化政府债务资金“借用管还”全过程监督。连续5年听取审议四类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和综合报告,2021年出台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实现省市县三级人大听取审议国有资产报告全覆盖。依法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通过与部门横向互动、与市县人大常委会纵向联动,跟踪监督至审计整改的“最后一公里”。强化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应用,积极探索人大预算与国资智慧化监督新路径。加强对涉农资金整合、科研经费管理等重点项目跟踪监督,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预算审查监督实效不断增强。

  (六)围绕深化法治山东建设开展监督。听取扫黑除恶、落实司法责任制、民事审判、公益诉讼等专项报告,开展厂务公开、多元化解纠纷促进、禁毒等执法检查,推动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2021年首次听取审议省监委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专项工作报告,指导市县人大常委会对同级监委开展专项监督,促进各级监委更好发挥作用。2022年同时听取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专项工作报告,实行三级人大联动监督,推动司法机关常态化排查整治顽瘴痼疾,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听取审议“七五”普法情况报告并作出“八五”普法决议,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学习贯彻情况专题调研,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听取审议民族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宗教、城市民族工作等专题调研,推动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建立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将“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纳入审查范围,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提升审查质量和效率,督促纠正发现的问题,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着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年来,常委会主动适应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新要求,坚持在严格实施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和完善监督工作机制。一是持续优化执法检查方式。健全完善执法检查工作流程,注重用好专家顾问、人大代表、热心群众等方面力量,采取随机抽查、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充分掌握各方面情况,着力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实。认真听取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汇总形成审议意见和问题清单,对重点事项开展“回头看”,督促有关部门抓好整改。二是切实加强专题询问工作。修订完善专题询问工作办法,积极创新现场询问组织方式、问题呈现方式、答问结果测评方式,充分发挥揭示问题、宣示政策、展示成果的作用。2018年起实现专题询问电视和网络直播,2019年起听取审议专题询问所提问题办理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监督效果明显增强。三是着力强化监督跟踪问效。建立“事前介入、事中监督、事后测评”的全链条闭环监督模式,扎实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督促有关方面限期报告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紧盯重点事项抓好跟踪督办,促进问题整改、工作落实。积极推进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监察监督等贯通协同,创新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推动解决“屡审屡犯”问题取得实质进展。

  四、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选举任免工作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选举任免权,运用法治方式推动重大决策有效落实,通过法定程序保证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我省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

  (一)及时作出有关重大事项决定。聚焦事关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依法作出关于预算和政府债务限额调整、行政区划调整、耕地占用税额、建立友好省州关系、向自贸试验区和上合示范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行政管理有关事项等决议决定,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围绕服务保障青岛上合组织峰会和北京冬奥会,及时作出关于授权省政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围绕落实我省机构改革任务,及时作出关于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围绕济南、莱芜和蓬莱、长岛行政区划调整,及时作出关于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代表名额及选举、国家机关产生及职权行使等规定,为相关工作开展提供了法律支持。2019年在全国率先作出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支持保障全省检察机关把握机构改革后的新任务新要求,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2020年2月在疫情防控的紧要关口,加开常委会会议,作出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为全省科学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支撑。

  (二)全面履行人大选举任免职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有机统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我省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先后增开2次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及时召开常委会会议,顺利完成有关选举、任免任务,依法保障全省事业发展有序衔接、持续推进。及时修订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推动人事任免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依法按程序做好我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工作,为全省各政权机关有效运转提供了组织保障。依据2018年宪法修正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及时修改并认真实施《山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直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宪法宣誓259人次,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为民服务理念。

  (三)扎实做好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坚决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在省委统一领导下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及时修改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依法作出确定市县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研究制定实施意见,成立联席会议,强化全过程指导,确保市县乡人大换届风清气正。会同有关方面扎实做好省人大代表选举各项工作,持续优化代表结构,及时完成选举任务。全省共选出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13.4万多名,成为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又一次生动实践。认真做好我省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相关工作,完成各项准备,将提请本次代表大会依法进行选举。选出的代表经全国人大审查确认代表资格后,将代表全省人民参与新一届全国人大工作,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五、深化拓展代表工作

  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一)持续深化“双联系”工作。制定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工作、“双联系”工作的意见,建立担任省人大代表的省级领导干部、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原选举单位联系机制,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范围和频次,实现与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座谈常态化,常委会密切联系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制度化安排不断健全。制定加强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建成7500余个代表联系群众的实体平台,实现五级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全线贯通。总结宣传推广基层人大开展的“代表听民声”“代表来了”等经验做法,全面推行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工作,有效解决了一大批普惠民生的“关键小事”。建立省人大代表联系相对贫困村制度,连续三年组织代表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开展履职活动,主动融入大局、服务群众。

  (二)切实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组建16个全国人大代表小组和86个省人大代表小组,每年制定下发活动建议内容,指导代表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和省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重点,开展不少于2次的小组活动。每年年底都组织代表开展人代会前集中视察,深入了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情况。围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40余个专题,灵活采取线下线上结合、多级联合、跨区域联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国、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有力促进了相关事业发展。围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连续两年组织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并会同河南省全国人大代表进行联合调研,形成调研报告送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三)着力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量。紧扣“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目标要求,探索建立代表提出建议前与部门沟通机制,及时修改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条例、议案处理办法,构建代表建议“大督办”工作格局,推动承办单位建立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开展处理情况“回头看”,畅通代表议案建议落地见效“最后一公里”。建立优秀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评选表彰机制,2019、2022年开展两次评选表彰,共表彰优秀代表建议160件、先进承办单位20个。五年来,代表们提出的218件议案、4756件建议均得到有效处理,其中,72件代表议案涉及的40个立法项目已经审议通过,27件议案涉及的监督项目已经开展;90%的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落实,有效转化为促进相关事业发展的成果。建立“代表建议直通车”制度,2019年以来聚焦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人才队伍建设、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筛选30余件高质量的代表调研报告和代表建议报送省委主要领导阅示,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开展。

  (四)不断提升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能力。举办7期省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和1期履职交流学习班,1270余人次代表参加学习;服务保障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参加有关学习班800余人次。2020年以来开发建设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在线学习”板块,探索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代表履职学习新方式,实现网络学习从无到有的跨越。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代表订阅有关书刊资料,定期在网络平台推送相关工作情况和信息资料,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修订完善全国、省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使用办法,建立省人大代表履职补助制度,健全代表履职档案,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优化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功能,建成平台运维中心,基本形成以代表为中心、实时展示各种信息和服务的信息化架构,为代表实现“掌上履职”创造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渠道。

  五年来,各位代表胸怀“国之大者”,依法履职尽责,密切联系群众,通过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及时反映社情民意,为推进党和人民各项事业发展,加快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主动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为人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制定并实施常委会党组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发挥好人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链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好人大意识形态阵地。认真做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指导机关自觉接受、积极配合省委巡视并抓好问题整改,着力补齐短板弱项。设立8个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将所有驻会的常委会委员、专门委员会成员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省人大机关,实现党员管理全覆盖。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打造了一批样板支部、过硬支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增强履职尽责本领。制定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组成人员守则等制度,优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运行机制和程序,提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常委会集体学习制度,根据履职需要丰富学习内容,增加学习频次,提高解决问题、推动发展能力。建立健全专家顾问制度,聘请197位专家学者担任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履职顾问,与山东大学合作共建地方立法、预算监督研究中心,发挥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智库作用,强化工作专业支撑。密切与市县人大的工作联系,召开全省人大工作座谈会和地方立法、代表、预算审查监督等会议,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完善工作联动机制,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实效整体提升。

  (三)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机构改革方案要求,调整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设置,明确相应职责,完善制度规范,确保职能有效衔接、工作有序开展。各专门委员会及时制定修订工作规则,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起草审议有关议案和报告,协助常委会履行法定职责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加强规范引导,支持和推动常委会组成人员强化责任担当,严格依法办事,集体行使职权,为做好全省人大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认真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看品德、看业绩、看表现培养选拔干部,鼓励引导机关干部立足岗位勇于担当、积极工作,到基层参加“四进”攻坚、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高标准完成任务,在实践中加强锻炼,人大干部队伍建设成效明显。

  (四)持续强化正风肃纪。驰而不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廉政和警示教育,修订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督促党员干部树牢纪律规矩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出台开展执法检查、调研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结合实际不断改进会风文风。倡树“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完善工作闭环落实机制,细化重点工作督办流程,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每年制定实施重点调研课题计划,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多种方式察民情、听民声、汇民意、聚民智,形成调研报告120多份,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五)着力打造模范机关。扎实开展建设模范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推进“创新一项工作、解决一个难题、选树一个典型”活动,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并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开设并举办22期“人大讲坛”,组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常委会及机关学习、干事氛围更加浓厚。大力推进“数字人大”建设,建成并逐步升级智能立法、代表履职、“三会”服务、智慧门户等平台系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人大工作提质增效。及时制定修订常委会和机关规章制度,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扎实做好机关和各类会议的疫情防控工作,着力维护和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大局。出台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工作的意见,实现常委会新闻发布常态化,主动讲好新时代山东人大故事。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来的履职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

  ——必须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做到党的中心工作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必须把遵循科学理论指导贯穿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握好这一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切实转化为地方人大工作的生动实践。

  ——必须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始终,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履职尽责,使人大工作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

  ——必须把依法履职担当作为贯穿始终,牢记“三个务必”,扛牢职责使命,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扎实推动全省各项事业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

  ——必须把守正创新与时俱进贯穿始终,准确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特点和规律,把坚定制度自信与深化改革创新统一起来,丰富拓展人大工作的山东特色、时代特色,持续推进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

  ——必须把集聚力量团结奋斗贯穿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与“一府一委两院”分工合作,加强同基层人大的协同配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共同推动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地方治理效能。

  各位代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全国人大有力指导和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全省各级人大共同奋斗和通力协作的结果,是省政府、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省政协、各人民团体、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是驻鲁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中央驻鲁单位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对发展要求、群众需求的回应还不够到位,立法效率和质量有待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听取群众意见的方式渠道还不够丰富,监督的科学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还不够精细,“双联系”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四个机关”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力,等等。这些问题都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和解决。

 

新一年的工作建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要求的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下功夫见实效、在谋划推进发展上下功夫见实效、在勇于担当作为上下功夫见实效、在改进工作作风上下功夫见实效、在带头廉洁自律上下功夫见实效,充分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扎实履行法定职责,为全面推进强省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定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坚持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结合实际完善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制度机制,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人大工作中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一要强化政治责任,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抓紧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着力增强人大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强化理论武装,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切实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三要强化使命担当,全面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新部署,紧扣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找准定位、抓住要点、明确措施、狠抓落实,以实际行动担负起新时代新征程赋予人大的历史使命。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保障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始终把人大工作放在全省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一是立法工作要更加注重提高质量、突出特色。紧扣良法善治目标,编制好、实施好立法规划计划,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制定修订黄河保护、科学技术进步、食品安全、农村供水、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小企业促进、职业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等法规。统筹抓好“大块头”“小快灵”立法,注重开展“小切口”立法,指导有关设区的市推进精准立法、精细立法,开展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立法,彰显地方特色、区域特征、时代特点。建设好运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依托联系点深入开展立法调研、论证、评估、征求意见等各环节工作,更好发挥联系点的民意“直通车”作用,厚植地方立法的民意基础和实践基础。

  二是监督工作要更加注重改进方式、增强实效。聚焦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工作安排,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听取审议关于全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审议新时代科技强省建设、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以及计划、预算执行和审计,知识产权审判、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安全生产法、专利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南四湖保护和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依法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健全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工作机制,用好法定监督方式,完善闭环监督模式,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推动有关方面依法履行职责、持续改进工作。

  三是决定和任免工作要更加注重完善机制、依法有序。进一步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和程序,围绕事关强省建设的重大问题,及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确保相关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我省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

  四是代表工作要更加注重优化服务、激发活力。扎实推进“双联系”常态化,深化拓展代表对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加强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点等履职平台规范化建设,促进各级人大代表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扎实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支持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完善建议交办机制,督促有关方面严格落实办理责任,推动议案建议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举措。及时组织初任省人大代表开展履职学习,组建代表小组,提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质效,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激励约束机制,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三、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担负新时代使命任务的能力水平。坚持以“四个机关”建设为引领,全面落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依法履行职责、密切联系群众等要求,以自身建设新成效推动人大工作新发展。

  一要着力提升履职能力。持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完善学习制度,办好常委会专题讲座、“人大讲坛”,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本领。注重发挥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推动工作落实。

  二要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以严的基调执行各项纪律,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支持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立足人大职能和全局看问题、提建议,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实际成效。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好干部标准,坚持看品德、看业绩、看表现选拔使用干部,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三要深入推进人大理论和实践创新。加强人大工作与理论研究,扎实开展优秀创新成果评选活动,深化对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规律特点的认识和把握。加强和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讲好新时代山东人大故事,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加强与市县人大的工作协同,进一步密切联系、形成合力,帮助解决困难问题,总结推广基层人大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全省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团结就是力量,奋斗开创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山东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使命、坚定信心,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在新征程上谱写山东人大工作新篇章,为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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