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立法计划》安排,《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将于今年11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为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于2023年11月3日前提出意见:
(一)直接通过四川人大网在线提交。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成都市中南大街1号四川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邮政编码:61004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rdchzw512@163.com。
附件:
点击此处在线对《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提出意见建议。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