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2016年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890.62亿元。按资金用途分为:置换债券2306.52亿元;新增债券584.1亿元。按预算管理方式分为:一般债券1624.01亿元;专项债券1266.61亿元。按期限结构分为:3年期856.8亿元;5年期865.13亿元;7年期882.88亿元;10年期285.81亿元。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财政厅综合考虑发展资金需求和风险状况,科学合理制定新增债券安排使用方案,用于省级重大项目建设80.5亿元,转贷市县503.6亿元。具体用于:铁路、公路、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305.6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道路、污水处理等城镇化项目188.4亿元;教育、医疗、养老、等公益性事业项目58.1亿元;脱贫攻坚项目32亿元。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制定使用方案,及时拨付债券资金,为推进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重要资金支持,有力地促进了项目早开工、早拨付、早见效。
根据全省政府债务当年置换需求和或有债务转化增加置换需求情况,确定使用置换债券2306.52亿元。其中:安排省级9.25亿元,转贷市县2297.27亿元。置换债券资金用于偿还清理甄别存量政府债务本金和经省政府批准同意的存量或有债务转化为政府债务的本金,全面满足省级和市县当年置换需求,全面消除了当年偿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