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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修订的预算法专题讲座

时间: 2014-12-30 来源: 达州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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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新修订的预算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更好地发挥新修订的预算法在促进建立现代财政预算管理制度、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12月19日上午,达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修订的预算法专题讲座。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郭志强应邀作专题讲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胥健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佳鹏、刘元成、李绍奇、张德珍、邹惠明、王新权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分管财经工作的副主任、财经(预算)工委主任和副主任,市人大代表计划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审查监督咨询专家库成员参加了会议。会上还为聘请的15名财经咨询专家库成员颁发了聘书。

  胥健主任在讲座结束后指出,认真学习贯彻实施新预算法是我市当前财政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人大、政府及其部门、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对新预算法的学习,全面理解新预算法的立法精神及内涵,准确把握立法目的及具体规定,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增强预算法治意识,自觉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预算审查监督和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着力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要着力健全透明预算制度,全面推进预算公开;要着力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要着力调整政府间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要着力增强预算约束力,强化违法责任追究。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对市级预算的审查监督,是人大对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实施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市级各部门和相关单位都要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市级预算的审查和监督,努力开创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新局面。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全面推进新预算法贯彻实施中担负着重要职责。要科学谋划财经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加强对新预算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财经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实效。要突出财经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加强和改进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依法将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决算审查监督。要加强和改进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监督,依法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法治轨道。要加强和改进预决算初步审查监督,要加强和改进预算执行和决算监督,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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