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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市八项举措贯彻新预算法

时间: 2015-03-05 来源: 中国财经报网 作者: 彭高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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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今年以来,广东省珠海市采取八项举措贯彻新预算法。

  健全预算编报体系。2015年社保基金预算首次纳入市人代会审议,四本预算定位清晰、分工明确。建立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对公务费等项目均设定了预算编制标准。

  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将项目支出分为单位自有项目、二次分配项目和其他代编项目3类,将单位自有项目细分为经常性项目和一次性项目,再细分类别管理。

  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建立专项资金目录,对一般性专项经费和专项事业发展资金区分管理,并利用信息化手段,公开、透明、高效的管理专项资金。

  健全绩效预算管理机制。采用现场评审与网上评审相结合的方式,项目起评金额降到100万元,对预算评价项目也进行事后评审。

  建立财政资金预算与执行挂钩制度。将单位的下一年度专项支出预算控制数与上年度专项支出执行率挂钩。

  全面推进预算决算公开。目前市本级已全面实施预算、决算公开制度,机关运行经费的预、决算公开工作也已全面展开。

  不断强化预算监督。邀请人大财经委委员、政协经济委专业人员、审计局专业人员参与财政局的部门预算审议会;建立人大、审计实时在线监督平台,对预  算执行各环节的实时监督以及远程在线审计;建立内部审计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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